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桂带着两个骡夫,牵着四头骡子往溪水那边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向两旁的树林打着唿哨,很快他的爱犬便响应了他的召唤,从树林里冲了出来,围绕着他的身体转着圈,阿桂高兴的用手抚摸着爱犬背上油光发亮的皮毛,而狗则亲热的舔着他的手。
人和狗行走在落叶和松果之上,脚步显得格外的轻快。
可是当阿桂带着汲水的骡队重新回到围墙时,他的爱犬又不肯进去了,它小心翼翼的跑到石墙前嗅嗅岩石的缝隙,接着就忙不迭向后退却,仿佛有什么让它很不喜欢的气味一样。
阿桂不得不用力抓住颈子上的皮索,想要将其硬拖进矮墙之内,但这根本做不到——阿桂的这个四足兄弟的肩膀几乎有他的大腿根部那么高,体重和他差不多,而力气无疑要大得多。
“安答,你这是怎么了?“阿桂惊讶的看着自己的狗,那双略带一丝绿色的眼睛死死的盯着自己,最终阿桂只得放弃这一努力,他从狗脖子上解下皮索,拍了拍对方的肩背:”
好吧,你自己在林子里面吧,等回大凌河堡的时候你再和我汇合!
“当阿桂转身走进石墙时,那条大黑狗一直站在原地,那双黑色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主人的背影。
“在围墙里面应该很安全!
“阿桂对自己说,他居高临下,附近的地区都在他的视野之中,牛角丘的北面、东面、西面都十分陡峭,唯有南面稍微舒缓。
虽然如此,但随着太阳逐渐落下地平线,一种的不安的情绪却在他的心里油然而生。
北面就是东虏呀,他告诉自己,这些年来有多少明军的名将大臣被那些蛮子打败。
死在这片土地上的明军将士又有多少呀!
“够了,别胡思乱想了!”
阿桂告诉自己,他爬上堆叠的石墙,望向已经有一半落入地平线的太阳。
在他的左手方向,大凌河蜿蜒的向东南方向流去,河面上闪烁着金黄色的光。
就好像融化的金液。
在河流的上游,陆地变得更加崎岖不平,到处都是浓密的森林,在更远的地方,森林被石丘上的灌木丛所取代。
这些石丘肆无忌惮的高高耸立,并向北面和西面延伸,直到阿桂视线的尽头。
在近处,四周到处是树木的天下,自从天启二年的广宁之战后。
这一代的居民不是随着明军迁回辽西,就是被后金军队强自迁走,这儿就变成了一片无人区,各种树木在这儿疯狂的生长着,灌木丛、小乔木已经与南面和东面更加辽阔、盘根错节的原始森林连成了一片,只有偶尔看到的房檐和红黄色的高粱穗才能让人辨认出一丝昔日田园的痕迹。
北风吹过,阿桂听见那些远比他本人年迈的树木在**叹息,千百片枝叶集体舞蹈。
一时间,森林似乎化为一片绿色的海洋。
随风流转,永不停息、如日月同恒,无法揣度其尽头。
“看来我和安答还是不同的,它属于这儿,而我属于这些石堡、农田!”
阿桂想道,他站在石墙上。
知道太阳消失在地平线下,周围被黑影笼罩。
“阿桂,别看了下来吃饭吧,上边风大!”
一个士兵喊道。
“诶!”
阿桂应了一声,跳下围墙。
这时明军士兵们已经在围墙内部搭起了几顶帐篷。
并在石墙后面点起了篝火,铁锅里沸腾的热汤散发出有人的香气,阿桂感觉到自己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
看到阿桂走近了,火堆旁的士兵们给他让出了一个位置,他一屁股坐了下来,脱下靴子,将脚伸到火堆旁,发出舒服的**声。
“来一口暖暖身子!”
旁边伸过来一只杯子,阿桂接过杯子喝了一口,一股酸涩粘稠的液体流入他的口腔,全身上下立即就暖和了起来,是马奶酒!
阿桂立即兴奋了起来,还没等他喝第二口,杯子就被抢了回去。
“只许喝一口,多了误事!”
十六岁那年,我父母因为意外双双去世,我和领妹远走他乡开始两个人共同努力的生活事情总是突然发生,理由都是后来加上,有些事情,有些冲动,总是来得那么猝不及防本文用第一人称视角,讲述我和领妹这些年经历的真实故事,个别地方加了点调料,谨以此文纪念我和领妹那段有点小悸动,有点小张扬,有点小荒唐,有点小苦涩,却充满热血...
1V1,宠文林茵茵十八岁生日收到某人的礼物竟然是他自己,她是该收下呢?还是该收下呢?宝宝,你还有一件礼物没拆。她摩拳擦掌考虑用什么方式拆的时候,某人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吓得虎躯一震,回头迟疑的,大叔,要不等你生日的时候我们再一起拆?某人眉梢一扬,宝宝,礼物不过夜拆。林茵茵捂脸,怎么可以这么一本正经地耍流氓。...
作为林家的养女,林萧这一生都得报恩!可抢了她心爱男人的妹妹不仅不罢休了还把送陪人一夜未遂的她推下了山崖!林萧不能忍!浑身是血走出了森林的她本以为救了一个会知恩图报的男人,结果霸道又妖孽的男人占了她便宜不说还要杀她!!?MMP,简直神经病!更出奇地是这不吭一声将她留在森林中的他有一天不仅如神灵般降临还让人拧来了...
玩游戏穿越到吕布身上,本应威猛无双,无奈名声太臭,无人敢收留!此时应何去何从?徐州之地已尽归曹操,北有袁绍曹操,南有袁术孙策刘表,正所谓生不逢时。且看主角何去何从。本书讨论群557363681,欢迎加入。(本书在纵横连载,友欢迎来纵横收藏捧场)...
哪个少年不风流?谁家少女不怀春?原本平凡的他,却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成了龙的传承的继承者,拥有了着无与伦比的强大实力与异性吸引力,少年本风流,行走都市间,将会谱写怎样的传奇?...
他是她的情非得已。 那天,她进错了酒店,遇上了傅总。 可是此傅总非彼傅总。 他问她初小姐,认错人的感觉如何? 她以为两个人不过是一场误会, 谁知,他正坐在她的车上,恶心了一下。 他问道,我的? 我吃虾过敏。 本来也觉得怀孕的可能性不大,可是这种中大奖的几率竟然让她赶上了,她不想两个人日后有什么纠葛,说,我会一个人把孩子打掉。 那你就试试看! 给他出具了医院的证明孩子已经打掉了,若不是他在医院里,他会把她的下巴捏掉。 他不知道,在她躺在手术床上的那一刻,发生了一件大事,她匆忙走掉,而且,心中对这个孩子动了恻隐之心。 打不掉,那就瞒吧,可是怀孕和怀才一样,终究有瞒不住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