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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这天赋太绝了(第3页)

张五爷一声暴喝:“啰嗦什么,给你就拿着,婆婆妈妈什么样?带上他,以后你就是我们这一脉的唯一传人,长本事了,带带你黑子哥就行。”

陆明洲没办法,只好依言戴上。

张五爷很满意,摇摇晃晃地来到野猪身前。

他看着野猪的眉心处,有一个小圆点,在汩汩地冒着血,地下的草都染红了。

正是这一枪,干净利索,让这么大一头野猪,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直接GG。

好枪法!

好苗子!

张五爷确信,自己是捡到宝了。

他打这头野猪,都要两人配合,还得带上赛虎子。

怎么打呢?

就是两人分成两个方位。

以野猪为中心,各50米。

一人先开枪,“砰”

一声,野猪吃痛会大怒,朝着开枪的人追来。

另一人枪法要准,马上朝着它背后补上一枪。

野猪朝着另一人追去,最先开枪的人,也换好子弹了,再追上去补一枪。

如此拉锯,用上两轮,再上狗,一条野猪才能稳稳地打下来。

如果,其中一人打偏了,或者枪哑火了,那就只有放下猎物,往树上爬。

你在深山老林里,想跑过发狂的野猪,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可这明洲,这才多大,一枪就把两百斤的野猪撂倒了,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别说他占了枪的便宜。

这些枪,近距离的威力,还不如砂枪呢!

要不是明洲枪法准,正中眉心,野猪皮粗肉厚,不追着三人来才出奇!

虽然,有自己在,黑子力气也大,不至于怕了这头野猪。

想留下它,只怕也很难。

张五爷冲着张黑子喝道:“愣着干嘛?把这猪给收拾了!”

他说收拾的意思,就是放血、剥皮,因为血不放出来,凝固在体内,野猪肉就不好吃了,又腥又臊。

“我来吧!”

陆明洲对着没凉透的猪,喉咙处一刀下去,鲜血流了出来,又准又狠。

接着他拿着匕首,开始开膛破肚,手法之熟练,让老赶山人张五爷都瞠目结舌。

要不是他看着陆明洲长大,他还真以为这孩子是带艺投师。

天才啊,这天赋,太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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