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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队长,朱大能没有算错。
我之前都已经算过了,我得33个金币。”
候三指着属于自己的那一小堆,很满足的说道。
33个金币可不得了啦,在家乡可以盖间不错的房子。
胡忧可不这么想的,抓过朱大能递过来的金币,正当大要都理所应当的认为他是收起来的时候,他却边数着金币边念道着:“西多夫最先发现雪灵猴偷酒,应记一功,多分十个金币。
候三探路有功,多分十个。
拉雷细心关门,做到了军事保秘,没有让别组知道我们的行动而抢功,金币也应多分十个。
朱大能......”
胡忧一一数过每一个队员在这次抓捕雪灵猴过程中,所做出对团队有利的事,并按功劳的大小,给每人都加发了金币。
甚至连没怎么出力的奥托,因为他在上山的过程中,拉了队友一把,避免了队友的受伤,也获得了胡忧加发了五个金币。
这事奥托自己都已经不记得了。
拿着胡忧加发的金币,每人的感触各不相同,就连最不缺金币的朱大能,也在心中对胡忧升起了敬意。
这已经无关于金币多少的问题,大家都在心里感觉到,跟着胡忧这样能把所有人都放在心上的上司,很有被重视的感觉。
跟着他,有意思。
特别是对比了秦明那组人的遭遇之后,他们更深刻的体会到胡忧身上那股浓浓的人情味。
往后的几天,天气非常的好,再受到胡忧那组的刺激之后,所有的人,都变得努力起来。
原来担心完不成任务的林克,居然第一次担心雪灵猴是不是抓多了。
时间还有两天,雪灵猴已经达到了128只。
林克下令,停止抓捕雪灵猴的行动,全军休整一天,第二天开拔回师。
胡忧在领到赏金的第二天,就没有再见到秦明。
直到开拔的前一天,才得到消息说秦明抓获格林尼熊有功,被林克升为队长,调入1分队。
至于原2组的那些士兵,就像是被吹散的烟尘,再没有人提过,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在回师的前一天,胡忧得到了林克的招见。
做为抓到雪灵猴最多的小组,胡忧和他的队员,被林克招入到护送雪灵猴进帝都的队伍中。
大队行到美归镇,在这里进行休整。
之后,部队会分为两路。
一路由林克的副手加里梅校尉带队,继续前行,回军驻地溪甘。
另一路由林克亲自带队,转道南下,护送雪灵猴入帝都。
美归镇是通往林梅森林路上的唯一一个大镇。
林梅森林虽然自然条件恶劣,但是它的周围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风景独特。
每年都会有大量的游客和猎户来到这里,也就造就了美归镇的繁华。
在来的时候,并不觉得美归镇有多好。
可是在林梅森林里住了几十天,再次见到美归镇,那感觉无疑好太多了。
由于地处盆地的关系,美归镇的气候明显要比林梅森林温暖很多。
这也让大家冰冻了不少日子的心,变得温暖起来。
美归镇有两大特产,一是各种美味的野味,二是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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