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少年叫丁言,是一个落第的秀才,他怀中的孩子,是她妹妹的遗子。
杨老汉知道,丁言的妹妹是被土匪杀死的,而他不过是因为好运遇见了一名江湖侠士,才得以侥幸生存下来,因为家乡已经不再的缘故,所以他便带着妹妹的孩子,搬到了秋水镇中。
“丁兄弟,晚上到我家来坐坐吧,我那有两壶老酒,存了都有二十多年了,我一直都没舍得喝......”
杨老汉豪爽道。
对于这个少年,杨老汉很有好感,在加上对方是秀才的身份,乃是有功名之人,做过镖师的杨老汉,自然知道有功名的人,身份地位要比他们高上许多,据说见官都可以不跪。
所以杨老汉也没敢叫他小家伙,而是称呼丁言为丁兄弟。
丁言点了点头,笑着答应了。
这种久违的宁静,让他产生了一种仿佛回到前世,领悟化神时候的感觉。
住进秋水镇已经一个多星期了,这段时间里面,不少邻居都认识了丁言。
而杨老汉,是这些街坊邻居里面,与丁言最熟的一个。
回到屋子,丁言随手关上门。
走道床边。
床上,孩子,仍在熟睡。
丁言走过去,伸出右手,放在孩子的头上,分出一缕元力,缓缓的融入到孩子的体内。
发现孩子的时候,丁言便已经知道,这个孩子得了一种病。
这种病极为罕见,乃是阴煞之气入体的原因,由于一直没有得到根治,所以孩子的身体十分的虚弱,想要救治的话,十分的困难。
不能一下就将这些阴煞之气驱除,因为这些气息已经在孩子的体内扎了根,一下子全部驱除的话,很容易伤到孩子的身体。
正因为如此,丁言只好一天分出一缕元力,渗入孩子的体内,慢慢炼化那股气息。
控制元力在孩子的体内走完一个周天以后,丁言收回右手。
叹息一声。
随后走到桌边,磨了下桌上的方砚,拿起毛笔,书写了起来。
每一个字,丁言写的都十分的用心,一笔一划,全部都是方正的书体。
字如人生。
每一个字,都是一种感悟,前世的丁言,就是凭借着这套书法,步入化神期的。
如今再次写来,除了回忆之外,还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依稀间,丁言仿佛感觉到自己的境界又提升了少许。
放下毛笔,丁言拿起桌上的酒坛,灌了一口。
酒,是涩的。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
丁言走过去,拉开门。
门外,寒风呼啸,不只不觉间,时已深秋。
“丁叔,杨爷爷让我来叫您过去。”
最近的穿越越来越不靠谱了,有今穿古古穿今,还有穿书穿异世穿游戏,各种逆天金手指也是层出不穷,空间包袱只等闲,游戏系统炫你一脸作为一个普普通通小老百姓,林志表示,他就随随便便普通穿越了就好男主与小攻相处模式见下方小攻我要时时刻刻陪在你身边,让你的眼中只有我的身影,让你的一切染上我的气息,让你只能看到我,心中只有我能不能不要再往家里捡东西了!你的圣母病能不能改改!小受可拉倒吧,要不是我圣母你还不知道在哪嘎啦窝着呢小攻我只想哭只想哭只想哭只想哭论攻他怎么也黑化不起来的具体手法实施性三好少年(吐槽能手)受化不能)攻主角穿游戏,而且是未完成的游戏,背景仙侠,没有逆天神物金手指加成,普普通通金手指外加升级流外带收获小攻一枚本文轻松无虐,三观正直,适合各年龄段读者观看,作者人傻智残,请不要跟作者多计较背景架空,文中的一切现实中并不存在,部分设定会借鉴现实多谢酒意图铺给的封面虽然我准备改文名了,但是一定会挂满三个月的,多谢啦...
于黑暗边缘徘徊,终沦为黑暗于罪恶边沿觉醒,终成为罪恶罪恶填满我的过去,并创造现在的我…ps黑暗向,不适应的读者别点进来乱喷。...
盛州的人都知道,燕家二小姐燕尔是个傻子。可只有陆圣擎知道,这傻子分明就是红尘一娇娃。这期间销魂蚀骨,只有睡过的人,才知道。...
当一个男人彻底发疯的时候,他的行为已经不能用常人的目光去判断,很不幸,我遇上了这样一名发疯的男人,然后有了后面的故事...
袭心娇妻自难弃的主人公是苏茉尔顾君煜,是作者扶摇所著,讲述了时间蜕变一切,她本是千金小姐,如今变成了丧家之犬,而他从高攀不起的穷小子,变成了国民男神大总裁,曾经的两情相悦,到如今的相爱相杀,他们最后会打破重重的阻碍在一起吗。...
麦兜语录我是个游客是个历史的看客但我还是可以给历史的车轮上点油的如果它跑的太快不小心跑偏了那我也没办法毕竟咱是普通人,不是神。ps本书无种马,无后宫,误入着莫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