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刚一踏上草原与森林的交界,鲁达玛就开始四下寻找靠谱的脚力。
只是,此时的草原景象十分萧索,春天来时鲜嫩茂盛的青草,此时大多软趴趴的倒在地上,有的枯黄,有的早已腐烂,地面上还有不少水洼。
鲁达玛知道这些都是洪水所造成的。
不过,草叶间若隐若现的新绿,给人新生与希望。
春天时大批成群的鹿角羊与牛角草泥马,此时也只能见到很小的群落。
不知道那大部分是没有迁徙回来,还是在这场洪水中消亡。
但是,很快的,鲁达玛便没有心思想这些问题了。
她发现,草原上的肉食性野兽此时极为的活跃,这与它们的作息时间有很大的不同,夜间活动的猛兽失去了曾经白日里的闲散与慵懒,它们变得焦躁而好战。
鲁达玛和夜每行一段路,就会听到这些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的嘶吼,见到它们一只或几只或一群间相互撕斗。
胜者即使有伤,也会雄赳赳气昂昂的四下里溜达寻视,而败者则垂头丧气,夹着尾巴隐藏起来舔舐伤口,以备再战。
一路走来,四天了,鲁达玛不论日或者夜,都可见可听到搏斗、撕咬。
肉食性猛兽几乎都在进行着驱离与被驱离的行为。
这是经过洪水的大洗牌后,逃过劫难迁徙回来的猛兽们在重新划分领地。
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时时刻刻都在上演着争斗与掠夺的戏码,它们以残酷的事实,一遍一遍正实着“成王败寇”
。
残酷的争斗一遍遍在鲁达玛的眼前上演,晚上睡觉时,她的耳中还依稀回响着狂吼与哀嚎。
她蜷缩着身体,将头扎在夜温暖坚实的怀里,寻求安心。
夜一下一下,轻抚着她的背:“达玛,有夜!”
白天行进时,她亦步亦趋的跟在夜的身边,时而传来的嘶吼令她胆寒。
她紧紧拉着夜布满老茧的大掌,不敢远离他半步。
曾经跃跃欲试想与夜并肩捕猎的意气风发早已魂飞魄散。
在见识到了真正的弱肉强食,鲁达玛才知道,夜给她的保护太安逸,安逸到令她忘了自己所在的世界是多么的残酷;安逸得让她无限自我膨胀,单凭聪明的头脑与智慧就妄想与利齿、利爪抗衡;安逸的令她忘记了自己的弱小,曾经被一头牛角草泥马追得抱头鼠窜。
由于进入草原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脚力,他们携带的所有物品都背在了夜的身上,鲁达玛坚定的拒绝夜要背着她走的想法。
夜看着鲁达玛乖巧的紧拉着自己的手,跟在他的身边,也就没有再固执,只,放慢了行进的步伐,每走一会儿便停下来让鲁达玛休息。
鲁达玛发现,夜总是可以很巧妙的避开野兽间的领地争夺,并在穿越某一领地里,不被其“领主”
发现。
而这个发现令鲁达玛心疼起来。
一路上那些战败被驱离的身影在她的脑海中与夜重合。
她似乎看到一头黑色的小兽满身伤痕,垂着头,夹着尾,不停的疲于奔命,躲闪着来自四面八方凶残巨兽的攻击。
夜之所以能带着她穿越猛兽的领地而不被发现,都是他在一次次受伤,一次次被驱赶中得来的经验。
“夜……”
休息的时候,鲁达玛一把搂上夜精瘦而有力的腰身,将头埋进他的怀里,眼睛变得濡湿,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那么一种酸酸的东西在不停的发酵。
鲁达玛突如其来的动作令夜的些手足无措。
“达玛?”
他小心翼翼的捧起鲁达玛的精致小脸,舔去她眼角的泪,将身上背着的水囊递给她。
然后转身去拔草堆起一个可能容纳他们两人的空心草垛子,他以为鲁达玛累了。
凭气味判断,他们目前所休息的地方并不属于谁的领地,他们可以安心的待在这里,不必担心被驱赶,或引来不必要的争斗。
十六岁那年,我父母因为意外双双去世,我和领妹远走他乡开始两个人共同努力的生活事情总是突然发生,理由都是后来加上,有些事情,有些冲动,总是来得那么猝不及防本文用第一人称视角,讲述我和领妹这些年经历的真实故事,个别地方加了点调料,谨以此文纪念我和领妹那段有点小悸动,有点小张扬,有点小荒唐,有点小苦涩,却充满热血...
1V1,宠文林茵茵十八岁生日收到某人的礼物竟然是他自己,她是该收下呢?还是该收下呢?宝宝,你还有一件礼物没拆。她摩拳擦掌考虑用什么方式拆的时候,某人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吓得虎躯一震,回头迟疑的,大叔,要不等你生日的时候我们再一起拆?某人眉梢一扬,宝宝,礼物不过夜拆。林茵茵捂脸,怎么可以这么一本正经地耍流氓。...
作为林家的养女,林萧这一生都得报恩!可抢了她心爱男人的妹妹不仅不罢休了还把送陪人一夜未遂的她推下了山崖!林萧不能忍!浑身是血走出了森林的她本以为救了一个会知恩图报的男人,结果霸道又妖孽的男人占了她便宜不说还要杀她!!?MMP,简直神经病!更出奇地是这不吭一声将她留在森林中的他有一天不仅如神灵般降临还让人拧来了...
玩游戏穿越到吕布身上,本应威猛无双,无奈名声太臭,无人敢收留!此时应何去何从?徐州之地已尽归曹操,北有袁绍曹操,南有袁术孙策刘表,正所谓生不逢时。且看主角何去何从。本书讨论群557363681,欢迎加入。(本书在纵横连载,友欢迎来纵横收藏捧场)...
哪个少年不风流?谁家少女不怀春?原本平凡的他,却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成了龙的传承的继承者,拥有了着无与伦比的强大实力与异性吸引力,少年本风流,行走都市间,将会谱写怎样的传奇?...
他是她的情非得已。 那天,她进错了酒店,遇上了傅总。 可是此傅总非彼傅总。 他问她初小姐,认错人的感觉如何? 她以为两个人不过是一场误会, 谁知,他正坐在她的车上,恶心了一下。 他问道,我的? 我吃虾过敏。 本来也觉得怀孕的可能性不大,可是这种中大奖的几率竟然让她赶上了,她不想两个人日后有什么纠葛,说,我会一个人把孩子打掉。 那你就试试看! 给他出具了医院的证明孩子已经打掉了,若不是他在医院里,他会把她的下巴捏掉。 他不知道,在她躺在手术床上的那一刻,发生了一件大事,她匆忙走掉,而且,心中对这个孩子动了恻隐之心。 打不掉,那就瞒吧,可是怀孕和怀才一样,终究有瞒不住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