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很静。
空寂无人的深巷里闪烁着一两盏仅存的旧路灯,昏暗的灯光下,一只瘦小的野狗在一个翻倒的垃圾桶里寻找着残留的能吃的食物。
一个从巷口走来的少年一脚踢开了野狗,将破旧的衣袖卷起,少年开始野狗未完成的任务,很幸运,垃圾桶里还剩半块被野狗咬过几口的面包,少年将面包捡了起来,简单地拍了拍面包上的烟蒂便咬上了一口,之后小心地将面包块放入了怀中。
少年名叫曹斌,男,汉族,职业拾荒客,通俗一点就是捡垃圾的乞丐。
曹斌在6岁的时候被人贩子拐卖,不过既幸运又不幸的是他没有被卖出去,因为曹斌被检查出脑部有一个恶性肿瘤,是先天性的。
很显然,曹斌被人贩子抛弃了,一个没有价值的货品,商人通常会这样选择,更何况还是一个残次品,不,应该说是垃圾。
被抛弃的曹斌没有选择去找警察,原来的家已经没有回去的必要了,因为曹斌被拐卖就是他父母的主意,穷是一个原因,恶性肿瘤却是他们抛弃曹斌最大的原因。
曹斌被抛弃了两次,不过他没有选择死亡,6岁的他单纯的想要活着,他没有看够这个复杂而又残酷的世界,曹斌选择了活下去。
在孤独漂泊、拾取残羹冷饭和一些偶尔善意大发的好心人的帮助下,曹斌熬过了半年,直到他遇到了老罗。
老罗也是一个拾荒客,年纪在五十岁左右,具体的年龄他自己也记不清了。
曹斌在老罗的帮助下活到了今天,正好第十个年头,而今天也曹斌的生日,应该说是他被父母抛弃的日子。
曹斌怀揣着面包块,拿着他在酒店后厨的巷子里找到的红酒准备回去,虽然红酒瓶里只装了一点点的红酒,甚至还残留着某个达官贵人的唾液,但也算是曹斌最大的收获了。
曹斌来到了一个桥梁的下面,满是泥土还有一些碎砂石,踩在上面让人很不舒服,桥下搭了一个简易的用几块破木板围起的房子,暂且算是个房子吧,这里就是曹斌和老罗的家了。
前几天下了一场连续三天的大暴雨,河水涨潮,差点就淹了熟睡的曹斌和老罗,不过还好,散架的木板救了他们一命,这间“房子”
是他们昨天刚搭建好的,今天还算是乔迁新居吧。
曹斌推开门,手里握着混杂着唾液的红酒想要给老罗一个惊喜,不过发现老罗没有在家,想是去找吃的了。
曹斌左等右等,老罗还是没有回来,此时已是凌晨一点半了,老罗从没有超过十二点回家的,曹斌心里很急也很担忧,放下手中的红酒,曹斌奔着三陌巷口去了,这三陌胡同是老罗常去的地方,如果老罗晚归,多是在三陌巷口。
三陌巷口离桥不远,曹斌一路狂奔,十分钟就到了。
昏暗的夜灯照着昏暗的黑夜,寻常人根本不肯能看清这漆黑的巷口,曹斌却早已习惯,即使没有这零稀地所谓灯光,曹斌依然能看清楚。
曹斌没有大声呼喊,如果扰民,即使是再仁慈的警察也会驱赶身为拾荒者的曹斌,找了许久,曹斌终于在一处死巷里找到了老罗。
血液、污水、老鼠、一块奢侈的奶油蛋糕和倒在血泊当中的老罗。
曹斌身体抖了一下,没有走近,虽然老罗趴在血泊里,但曹斌确定那就是老罗,老罗的左手前屈着,对着的方向是那块散在地上的奶油蛋糕,伤痕累累的手臂上还缠着曹斌送给他的没有表带的手表。
深巷里,快要饿昏的野猫凄凉的叫了一声,破旧的排水管兹洒着污水,浓稠的鲜血被稀释,老罗前屈的手臂指着那块逐渐融化的奶油蛋糕。
曹斌挪动脚步走到了老罗的身边,解下了自己破旧的有七八个洞的短衫铺在了老罗的身上,拿起混着鲜血快要化掉的蛋糕放在了嘴里,轻轻地咀嚼了几口吞下了肚子里,两排断续的泪水顺着脏兮兮的脸颊滑落,浅浅的月光洒在泪水上折射着一丝悲凉。
曹斌抱起了老罗回到了桥下那个他们生活了十年的家,拿起地上的红酒放在了老罗的怀中,那块被野狗咬过几块的蛋糕也放在了老罗的身旁,曹斌披上了一块破布合上房门离开了。
这天夜里,三陌巷口所有的蛋糕店都被撬开了店门,不过诡异的是店子里没有任何被盗窃的痕迹也没有丢失什么东西,只是烤房被翻得乱七八糟。
只有一家蛋糕店幸免于难,因为他家的烤房没有被翻过,只是店门被撬开了而已。
第二天早上,所有蛋糕店的老板都没有报警,没有被盗窃报警也没什么用,反而还招来麻烦,只是换把结实的锁而已,这没什么大不了。
当然,也包括了那一家没被翻过烤房的蛋糕店,店的主人是一个中年人,很胖,人看起来很和善、老实,很会说话,住在周围的居民都非常喜欢这个老实的胖老板。
经营了一天,稀稀拉拉地送走了几个客人,收拾好店铺之后已是夜里十一点半钟了,胖店主在反复确定好门锁的确很结实之后准备回家里休息了。
当他路过老罗倒下的那处死巷时,胖店主犹豫地停下了脚步,向着巷子里望去,在他发现这处死巷除了几只老鼠之外没有任何活物存在的时候,他松了一口气。
回想起了昨天的事情。
一个老叫花子偷偷地跑进了他的厨房,乘着自己掺假奶粉的时候抱着刚做好的奶油蛋糕跑了出去。
幸好这老叫花子年纪大了腿脚不怎么利索,这才让自己气喘吁吁地追上了。
老叫花子被自己逼到了死巷子里,跪在地上哭着说这是给他儿子的蛋糕,希望自己能大发慈悲放了他,呵呵,这怎么可能。
公元2o97年,科技高度达的人类在转瞬间迎来了不知何处出现的怪物们的攻击,节节败退的军队,趋于崩溃的经济,苦苦挣扎的各国政府,这一切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战斗,只有不断地战斗才能活下去,最终揭开一切谜底。新书烽火晚清已经布,这本书我吸取了之前的一些经验教训,想必会有进步的,大家如果有空,还望来捧个场哈,问道者在这里感激不尽。...
前世,她是神医,综合实力世界排行前十的高手!东方世家的接班人为了她们姐妹同生共死的誓言,她自毁于山巅之上。一朝穿越,她成了被东方世家遗弃的大小姐,一个赌约,黑暗帝王的他成了她的面首一场邂逅,妖魅臣相非她不娶只不过是看好友的宝宝太可爱,想也偷生个,却详细介绍...
一夜纠缠,她以为再也不会见,谁知一转身,他竟是她新上任未婚夫的大哥。 走廊上 大哥她后退。 他前进,一脸的邪魅,我喜欢你叫我哥哥从此,日日见,天天见,夜夜见。 邑轻尘,她是你未来的弟媳妇! 嗯。 那你知道未来弟媳妇代表什么吗? 弟弟是我弟弟,媳妇是我媳妇。 ...
王爷,是要人还是要休书?一场意外,她褪去丑陋外衣,露出绝世容颜,她医术惊天,倾国倾城,惹来众多男子注目为她神迷却若离若离的王爷夫君,邪魅冷傲为她倾心的年轻将军,与她痴心相待的他国王子要我助你大业,拿你的王妃来换!...
上一世,高考结束后,沈玥的大学名额被自己的妹妹沈琳顶替,而自己却被利欲熏心的养父母强行嫁给了村里的吴老二,给傻儿子换了亲。并将俩人打包送上了开往千里之外的绿皮车,前往南方电子厂打工。最后她成功逆袭,从打工妹一路做到了小老板,最后却死在一场阴谋的大火里,闭眼之前,她才知道,她的生活之所以如此坎坷悲惨,不是她不够努力,...
她,二十一世纪阳城鉴定局的法医,被人刺死在家门前,穿越到古代,落在一个贱妃身上。听说下人,侍卫,亲王都是她的入幕之宾,还给自家的王爷下药,这是真的吗?她慕容楚楚从小到大连男人的小手都没碰过一下,从现在起她要坚守阵地,只是为啥这么难呢?只不过半夜梦游,拿了一把菜刀想解剖了王爷,王爷就把她关在虎笼里了。只不过和侍卫多说了一句话,侍卫就以为她在等他,半夜爬上了她的床。只不过多看了亲王一眼,亲王就就朝她猛抛媚眼,害得她以为他眼抽筋。只不过想安安份份的生活在古代,为啥所有人都不放过她,各路小鬼全缠上来,难道当我慕容楚楚是好欺负的,我要遇神杀神,遇鬼杀鬼,来吧,本姑娘等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