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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我虎子哥肯定会吉人天相的。”
叶秋笑着闩了门,爬回炕上睡好,幸好儿子没惊动,仍睡得跟只小猪似的。
朱方氏拜完,又有些可惜,“原还想把大个子留下,撮合下你们,如今看来,却是没戏。”
“谁稀罕他啊?吃那么多,还顿顿要吃肉。
一顿不见那脸就拉得八丈长,跟属狼似的。”
人走了,叶秋吐槽得毫不留情。
老两口也呵呵笑了,朱长富道,“男人么?哪有不吃肉的?尤其当兵,就更离不得了。
说来倒真是有些可惜,他才教了咱们村年轻人一回就走了,连个正经招式都没教呢。”
叶秋眼珠一转,“叔,你要信得过,我倒有几个训练人的法子。
你若是信得过,就带着人练练,就算不能对敌,却能把身手训练得好些。”
今天男人让人劈柴也给了叶秋启发,要是用从前电视上看到训练士兵的那一套,应该可行吧?
可朱长富却摇了摇头,“就算我信得过你,咱们村人能信得过你?算了吧。
我看大家学数数,都得学好一阵子了。”
叶秋听着也泄了气,她就是有再好的法子,可自身武力值不强,谁信服她?朱长富也不行。
男人劈了三根柴,就把全村老少爷们迷得找不着北了。
连小地瓜睡前都说,明天他也要试试去。
接受吧,这就是一个胸肌大过脑的时代。
叶秋安慰了自己,就搂着儿子会周公去了。
至于那个大个子?谁耐烦记他?一听名字,就知道不会是他们这样乡村里的人,这样的偶遇,也只是偶遇。
将来?他们应该没有将来了。
※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
虽然天气有些阴沉沉的象是要下雨,可八角镇上的金求盗心情却是不错,连近来公事上的不顺也短暂的抛开了。
说来还是媳妇懂事,看他最近心情不好,一早起来背着家人,悄悄给他炖了碗他最爱喝的鸡蛋羹,还是甜的。
虽说一个大男人好这一口说出去挺丢人,可在自己家里,自己媳妇关了门,炖好端到床头上来,那是多美的一件事?
金求盗美滋滋的喝了鸡蛋羹,吃了两只大馍,身上热乎乎,心里暖融融的就去衙门了。
就算公事再不顺,上官的脸色再难看,可想想贤惠的妻子,听话的儿女,又有什么忍不下去的?
可无论他心理建设得再好,可一进公堂,还是被又一次打击到了。
“你速去仙人村,送上这份公文!”
※
仙人村。
昨晚山上下了一场雨,朱长富早起到地里看了看,觉得那施了几天底肥的地,可以把那些冬小麦种子播下去了。
只是这个活比较有技术含量,一般人干的老头瞧不中。
尤其那些种子可金贵着呢,朱长富盘算着得在村里找几个老伙计来帮忙才行。
当然,要请他们,还得做顿好吃的。
这个任务自然是交给叶秋的了,她也表示没问题。
其实要不是附近没有铁匠,叶秋还挺想造辆耧车出来的。
别以为古人没智慧,早在汉代,就有人设计出这种很具实用性的半自动播种机了。
只要一个人在前面赶牲口,一个人在后面扶犁,就可以一次完成翻地、播种和回填,省时又省力。
想起没铁,叶秋忽地就想起大个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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