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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国一听这话笑了:”
既然如此,就让哥们儿来解决这几头怪物。
“说罢,李立国怪叫一声欺身砍向一头噬血虫。
陈飞转头看向许文和王轩:”
末世来临,只有敢打敢拼的人才能活下来,所以,你们也要去战斗。
只有不停地战斗,你们才会成为强者。
“
许文和王轩狠狠地点了点头,二话不说拿着骨刀分别砍向接近李立国的两只噬血虫。
“你们仨小心点儿,噬血虫虽然没有什么锋利的武器,但是力气特别大。”
李立国一个驴打滚躲过噬血虫的一次虎扑,叫道:“靠,早说啊,害得哥们儿没什么准备,单手就劈上去了,到现在虎口发麻。
本来还想大发神威一刀解决的。”
陈飞笑了。
多久了,没有人这么随意地和自己开玩笑。
末世四年,艰苦的生存环境和黑暗的个人经历,早已把自己从一个整天吹牛打屁的大学生锻炼成了一个黑暗的杀人机器,如今再听见这种轻松的言语,心里好像有什么地方被触动了一样。
李立国果然勇猛,不到十秒便把一只噬血虫砍死,然后就向另一只噬血虫杀去。
陈飞走到死去的噬血虫尸体旁,从头部翻找出一粒血红色的珠子,想都不想就扔进嘴里。
这是小型血珠,和进化晶核不同,这东西每个噬血虫的身体里都有,是一身血液的精华所在,吃掉以后可以强化肌肉,促进血液循环,而且还抵饿,再加上获取这东西的危险性不高,因此在末世四年后噬血虫几乎绝迹。
而进化晶核则可以改变人体基因,全方位强化人体,而且有几率觉醒异能,相对于血珠来说更加珍贵。
待许文、王轩、李立国三个把五头噬血虫全部解决,陈飞便教给他们三人如何收取血珠。
果不其然,每只噬血虫的身体里都有一颗血珠。
陈飞一人给了一颗,说:“你们一人一颗,我两颗,不反对吧。”
许文从陈飞手里接过一颗血珠,一口吞了下去,笑道:“当然没问题,没有陈哥你的点拨,这些虫子借我们十个胆子我们也不敢杀啊。”
李立国和王轩也点点头。
四个人刚吞完血珠,只感觉身体一阵燥热,好像有使不完的劲似的,不由地都笑了。
这时候,打饭窗口那边有人拉开了窗户,小声道:”
同学,多谢啦。
快进来吧,走侧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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