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张罗媳妇!
余生哑口无言,这真是亲娘,确认无误。
只是询问个遍,谁也不知他娘为他张罗的媳妇是谁。
一顿闲聊后,已到晌午时,马婶儿一文钱买了一块豆腐回去自己做了。
里正他们也各自散去,只是刚在客栈门口分别,个个就站定身子,望着镇子西面石桥目瞪口呆。
叶子高见状出去扫一眼,“搞没搞错,大秦人也来扬州贩粮?”
“大秦人?”
余生赶忙出去,在座的楚辞三人也不居人后,迅速站在余生前面。
他们抬头,果见三位三丈,十米高的巨人走在前面。
他们肩头坐着四五个三尺矮人,后面跟着驮兽拉的粮车向镇子走来。
驮兽勉强能过牌坊,巨人不行,于是他们轻巧一转身,在河面上跨了过来。
余生擦亮眼,决定永久铭记这一幕,心说他娘的,我居然见到传说中大秦人粮队了。
当然,据身高可知,眼前的大秦人非余生前世所知的大秦人。
异世界大秦人来自昆仑以东十万里的大秦城,他们最高者为三十丈,即百米之高,平常之人也有十丈高。
换言之,眼前三位巨人在大秦城里简直是矮矬子。
虽有如此惊天地之身高,但大秦城的人有个大问题,即不会田作。
他们在遇见小人城之前,主要在荒野之中捡拾木头,细沙,石子,野兽尸体为食。
只是这些东西如何能支撑庞大身躯,于是他们整天只能借睡觉来降低消耗。
饶是如此,大秦人也饿死者多。
至于后来出现的寿达八千岁者,也是遇见小人国才出现的。
与大秦人相反,小人城的百姓,至高者才三尺,一米高,但他们却很擅长耕作。
小人城的田地也是天下最为富饶的土地,种下的粮食丰收之巨,足以养活大秦人数千年,甚至有余粮贩往他城。
小人城的百姓也很喜欢耕作,若让他们放弃耕作,无异于自杀。
唯一不足的是,他们的土地总是被外城人觊觎,种下的粮食也有妖兽鸟雀掠夺,小人城百姓只能徒呼奈何。
但两城人一拍即合后,事情出现了转机。
脑子不灵光,有勇无谋的大秦人负责护卫小人城和土地,小人城为大秦人提供生活所需的粮食。
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个粮队不应叫大秦人粮队,叫小人粮队才更贴切。
但谁让大秦人更容易成为招牌呢。
大秦人粮队不仅组合惹人注目,粮食也是非常特别以及极其的好,各城都喜欢把他们的粮食留作粮种。
不过在扬州城很少见。
大秦城虽和扬州城同在昆仑之东,但相距又有十万八千里,大秦人粮队从来不到扬州城。
往日里若想得到大秦粮种,或许只有城主驭剑出行时,偶然记起时带回的一两袋来。
至于为什么不多带,那是因为有个剑奴在偷懒!
站在牌坊到客栈前的空地上,大秦人缓缓将矮人捧在掌心然后放在地上。
为首的矮人戴一红色头巾,他向前一步道:“叨扰乡亲了,不知这里是不是剑囊镇?”
镇子没有名字,余生听老爷子说,老祖宗们是准备为镇子起个名字的。
但有的小清新,有的太霸气,意见相左,只能搁置争议,共同发展。
后来短暂用过白龙镇,但这霸气实在驾驭不住,招来不少麻烦,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李巴山穿越到了东汉末年,作为一个梦想领兵战群雄的穿越者,他依靠自己的智慧,自幼布置,眼看就要成功领兵为将,走出他梦想的第一步时,意外来临,使得他不得不放弃...
我若去,风扶摇,云成霄,万古寂寥。我既来,刀无刃,剑无锋,天地折腰。...
这桩婚姻于她而言,不过是逃离族亲的工具,只因挡了别人的道,被人陷害,清白难辨,不得不以死明志。醒来后,从二奶奶变成了七小姐臻璇,是拼命复仇?还是走自己的路...
杀手之王林凡含恨身亡,意外融合超级淘宝系统,重生于林家庶子之身,至此强势崛起!杀人升级,杀怪升级,就连特么的睡觉也升级,最强升级王,就是这么流弊!手提诛仙剑,肩扛开天斧,身披九霄甲,胯下麒麟兽。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吾乃最强升级王,三千位面,亿万生灵,谁敢不服!...
社会人。太冒,木秀于林。太炫,风必摧之。所以绝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曾几何时,让邻里亲朋羡慕嫉妒恨,让学姐学弟口服心不服这才是中二少年最初的臆想!不,准确来说,其实中二少年并不在乎是否锦衣夜行,但父母长辈脸上的欣慰之色是他们最在乎的东西。嗯,以上的简介不作数,但书的内容与简介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装...
穿越到了十九世纪的加拿大,成了一个庄园主的儿子,本以为可以轻松的体验一把异国风情,骑骑洋马什么的,结果发现自家邻居居然是金刚狼时间线以本文为准,仅为漫威电影宇宙!主角混地球的,不去外星。主角宣言地球是我罩着的,有本事你打我呀!敬告书友,本文会有很多主角戏弄甚至玩弄超级英雄的情节,不喜勿入!现已有美队入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