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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辣辣的太阳下,坞堡的居民正在挖壕沟,修栈道。
来坞堡这两年,经历了大大小小多次战争,蓝熙之逐渐积累了一些经验,比如游牧民族的军队善于快速移动作战,坞堡和南朝的军队强于防守。
自戴渊在豫州掌权后,朱弦处处受到节制,几次策划好的绝好的收复邻近失地的机会,都被戴渊破坏。
她心知,豫州军是越来越靠不住了,因此,在坞堡里实行“怯防守,勇作战”
,先将防守尽量做好再说。
堡里的居民都是从乱世里逃生出来的,因为,在防守工程上,根本不用动员,所有人都那么卖力,辛勤的汗水一滴滴混在泥土里,希望用这样的汗水来捍卫自己的生命和鲜血,不再被异族人消灭。
蓝熙之也拿了推车帮忙搬运着土块砖头,正干得起劲,眼前忽然一花,一个人接过自己手里的推车倒在指定的地点,才回头道:“蓝熙之,你力气不小啊,这么重一车土块……”
“呵,朱弦,你怎么来啦?”
“蓝熙之,我来投奔你,你收留不?”
“你开什么玩笑?我这小庙哪里容得下你豫州刺史朱大人?”
朱弦虽然在笑,眉间神情却殊无笑意,“我这个豫州刺史现在闲得很。
如果在坞堡,至少还能跟你一起奋战。
上次坞堡被慕容俊袭击,要不是子都,唉,子都……”
在坞堡背侧的山坡上,司徒子都被挖去了心肝的血洞洞的遗体永远被埋葬在了那里。
那是一棵大树下的简单的墓碑,上面是蓝熙之亲笔书写的墓志铭。
“挚友司徒子都之墓”
在阳光下散发出冷冷的光芒。
许多旧时的往事一一浮现在眼前,司徒子都在朱弦的家门口被自己吓得摔下马车刮破裤子,司徒子都在街上偷包子未遂……那个胆小懦弱的少年,在成为常胜将军后,却惨死在了自己效力的异族人的屠刀之下。
朱弦跪下,无声地行礼。
炎热的阳光下,蓝熙之也分不清楚脸上是汗水还是泪水,只是埋着头一个劲的将他坟头的一些杂草拔除。
朱弦见她的肩膀微微抖动,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刚才搬运土块、砖头时沾的泥土在脸上被汗水、泪水一冲,整张脸都花了。
“朱弦,我们进去说吧。”
“好的。”
两人来到简陋的议事厅坐下,朱弦伸出手去擦了擦她脸上的汗湿的泥土:“蓝熙之,今天是你生日,我曾答应请你吃一顿大餐的。”
蓝熙之自己用袖子擦了擦头脸,才笑起来:“哦,我完全忘记了。
朱弦,今天你要请我吃什么?”
“可是,这是你的地盘,你说呢?”
“呵呵,那只好我请你吃一顿了。”
朱弦眨眨眼睛,摊开随身的包裹,好家伙,居然是五只烧鸡和一些干果。
虽然烧鸡是早上出发时才新鲜买的,但是因为天气热,到现在也微微有些味道了。
但这微微的馊味闻在鼻子里也是香喷喷的,蓝熙之大喜,立刻叫住外面一个女子,自己先撕了两只鸡腿下来,剩余的叫她全部拿到厨房里,给今天的伙食加餐。
她自己啃一支鸡腿,一支递给朱弦。
朱弦摇摇头:“你吃吧,我刚从豫州来,那里伙食比这里好。”
“嗯,那我就不客气了。”
朱弦见她因为和堡中居民一起干活被晒得黑瘦的面孔,沾满泥土的手拿着馊了的鸡腿猛啃。
往昔画维摩洁的女子、在开满了雪白的花的野李子树林里作画的白衣女子,似乎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可是,他却觉得这张黑瘦的面孔比自己见过的所有面孔都更漂亮。
直到狼吞虎咽地啃完鸡腿,蓝熙之抬起头,才发现朱弦那样深切的凝视的目光,不禁吓了一跳:“呵呵,桃花眼,你看啥?我很狼狈么?”
“不,你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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