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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劝道,床很小,所以他很自觉地抱了一床被子躺在地上,叶游风也不再折腾,就这么躺在床上。
大花很快就打起了呼噜,在这样的处境还能如此泰然自若,叶游风苦笑一声,或许是他自己太会胡思乱想了。
牧气境啊……叶游风这么想,其实这些天来,她一刻也不敢放松,内力时时刻刻的在经脉之间流动着,运转在三十六个周天之中。
可越是这样,他越能够体会到,想要从灵武境,突破到牧气境,不是那么容易。
天才配佳人?
晚上他又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遇到了姚沐竹,但是女子见到自己,立刻转身离开,他就在后面追着,某一刻终于追上,他抓住女子的肩膀,回过头来的却是付清尘。
男不像男女不像女的人妖穿了一身红衣,笑嘻嘻地伸了手,那指甲得有二尺长,差点就掐住了叶游风的脖子,骇得青年猛地睁开眼睛,从梦中醒了过来。
天,已经是大亮了。
大花端了一盆水过来给叶游风洗脸,水是井水,寒凉透骨,他捧了一捧泼在脸上,顿时清醒了几分。
此刻的他恐怕绝不会想到,这是他一生之中,最后一次梦到姚沐竹。
永兴地方虽不大,却十分的富庶,而且这里临近钱塘江,要去下一站天水,便可以转乘船运,这可比走路去要快上数十倍不止。
二人出了客栈,好歹大花不算笨,来之前在包裹里塞了好多张银票,所以眼下还不至于像之前那般困顿,走到街上还有闲情逸致要置办一些干粮,留在路上吃。
叶游风的脚好的差不多了,就在街上一瘸一拐地走着,引得不少女子纷纷驻足侧目,心道:这不知是谁家的公子,白瞎了如此好的样貌,却是一个瘸子,恐怕很难讨到媳妇。
叶游风对于她们目光当中递过来的探究也不以为意,反而笑吟吟地一一回了媚眼。
这幅作态,和他当年在玉京的风流有得一拼,大殷向来民风开放,那些女子见他虽身有残疾,神色之间却一片从容淡定,脸上还挂着温润如玉的笑容,想来是一个可解风情的男人,自然是更加心许。
大花懒得理会一身都在散发骚气的叶游风,他最重要的就是多买些干粮,当然,还要买鸡腿。
一想到鸡腿,大花的脑子就转的比较快了,蜜汁的、盐焗的、香酥的、麻辣的、酱蒸的……越想越馋。
卖鸡腿的店前面有个胭脂摊,叶游风百无聊赖地看着来来往往的女子,无论是出嫁的还是未出嫁的、容貌姣好的还是五官普通的,都要在这个摊子前面驻足再三,挑上那么一挑。
而就在这个摊子前面,一个瘦小的青年,正悄悄伸手去够一个姑娘腰间的荷包。
不过那青年的手法,可真不是怎么好,看的叶游风都要着急了。
那个瘦小青年,先是伪装成也要去看胭脂的样子,伸手去够那姑娘的腰包,但是正巧那姑娘弯腰,拿起一盒胭脂,他的手扑了一个空,咬牙又靠近了一些。
这下终于是摸到了那个荷包,可是姑娘的荷包未免系得有些太结实了,他怎么扯也扯不下来,又不敢动作过大,惊到了那个姑娘,就在那里满头大汗的解着。
“我说小兄弟,你这么说有些不太好吧。”
叶游风慢悠悠地走了过去,直接捉住了瘦小青年干枯的手指。
手感好粗糙的说,叶游风在心里感慨了两声,果然这男子的手和女子是完全不同的。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却也不小,引得周围的人纷纷往这边看来。
他本来是不打算管这种事的,毕竟眼下这个关头,还是低调一些为好,不然身份暴露,可就麻烦了,只是他好歹也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如何能够看着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有这种事儿,却不出手?
不出手的话,他可就不是那个打马玉京街的叶游风了。
瘦小青年涨红了面皮,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那匕首明晃晃的,瘦小青年握着它,感觉心里安心了不少,匕首在空气中动着,锋刃都快要碰到叶游风的脸了,看着周围的姑娘,一阵提心吊胆,那样好的皮囊,要是给毁了,可真的是太可惜了。
可惜是可惜,只是旁边的人一个个看着,竟没有人敢上前来。
被偷了荷包的姑娘也转过身来,不过似乎是被吓到了,什么也没有做,就呆呆地站在那里。
叶游风不由得在内心道了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世界上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又风流倜傥俊朗不凡的翩翩浊世佳公子,怕是唯有我一人了。
只手下功夫却不停,直接一巴掌拍在了瘦小青年的胳膊上,那人只觉得小臂一阵酸辣,竟是没办法将手握起,只听“啪嗒”
一声,那姑娘的荷包就掉到了地上。
“我的荷包。”
女子似乎终于反应过来,低头捡起了地上的荷包,她低头的时候露出了自己的脖子,一片瓷白细腻,她睁着一双大眼睛娇怯怯地看着瘦小的青年,“你为什么要偷我的东西?”
这世上竟有这样的傻姑娘,被偷了东西还要傻乎乎的问上一句,人家为何要偷她的东西?只能道一声傻的可爱。
那瘦小青年脸色变了又变,刚才他看叶游风是一瘸一拐的,只当是个残废,自然不在意,可是现在又注意到,这个路见不平的愣头青的腰间,似乎是带了把刀,虽然在永兴还未有兵器之禁,但能随身带刀者绝非一般人。
自己说不定是惹上了一个硬茬,眼珠子转了两下,猛地狠狠啐了一口,然后……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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