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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南地区气温宜人,阳光舒适,因地处高原地貌复杂,一年四季如春,逢雨季则唤生机,逢旱季则换新貌。
可谓一步一景,游者在此则春风得意,文人在此则吟诗赋画,智者在此则领略天地。
滇南城与天南城之间走路则五日行程,骑马则两日有余,两城之间有一条官道,自古以来便是将士戍边所必经之路,此路不知送多少男儿上边疆,亦不知迎回多少好汉返故里,此道名唤——天滇路。
此时正值傍晚,夕阳余辉已经披洒在天滇古道两边的芳草之上,给凄凄芳草蒙上一层金黄。
古道之上,风卷尘生,沙尘随风走,风过则留尘,尘土不断染上过往旅客的双鞋,风走了,而尘则留了下来。
只见在这条黄昏古道上,还有在赶路的旅者,一身白色布衣随风而动,头戴白纱帷帽,于风尘当中隐约可见其脸。
白衣男子还牵着一匹棕黄的老马,马背上驮着一个人,只见这人身上盖着一块粗破布,面部朝下看不清楚是何人。
马背所驮之人可能因为在马背上受颠簸过久,慢慢睁开双眼,他的眼睛有点不适应光线,他双眼眯成一缝,看到四条马腿。
他再次闭上眼睛,像是在理清思路也像是在重振精神,这次睁眼往旁边看了看,他看到一个人,视线有点模糊看得不太清楚。
“水……水……我要喝水……”
被驮在马背上的人艰难地开口说道,此人头发有些零乱,双目无神,嘴唇干紫,脸色稍白,现在能够认出此人就是洛宾。
“你醒了?你这也能活下来,真是命大。”
白衣男子在马背上的一个布包袋内取出一个竹筒式水壶,然后将洛宾从马背上扶了下来,两人一同坐在地上,白衣男子将水壶递给洛宾。
洛宾接过水壶后便大喝起来,干涸的喉咙得清水,清水入胃一丝我还活着的感觉涌上心头,大口喝过水后,洛宾有种爽快感,这时他提出了第一个问题:“你是谁?”
“你不记得我了,今日中午的时候我们还说过几句话。”
白衣男子回答道。
“记得,但我们一开始便不认识。”
洛宾的思路逐渐清晰起来。
“我名唤李崇云,崇拜的崇,云丛的云。
志在游历天下,四海为家,无拘无束,以云为伴,崇云之志。”
白衣男子说着年轻人高傲的话,但没有年轻人高傲的语气。
“我叫洛宾,感谢你的救命之恩,我要回滇南,我要找我芳姨,她有危险。”
洛宾先是苦笑一下,然后说道。
“你真要回滇南?你不怕回去会被人切开熬汤。”
李崇云语气平淡,像是理解了洛宾所作出的决定。
“若是如此,我更要回去,我芳姨还在滇南,我杀了田中天,城主不会放过我,我不能害了我芳姨。”
洛宾将竹筒水壶递回给李崇云并对其说道。
“真男儿!”
李崇云对洛宾赞扬了一句后继续说道:“话说,你真的杀了人?怎么看都不像啊。”
洛宾听到李崇云的话,内心里涌出在书院碧池柳岸边,因为看到田中天欲加害芫花,一时情急双掌击飞田中天七米远。
但洛宾从未想过,那双掌一击,田中天被自己毙命,回想起那时的情景以及击飞田中天时的奇异感觉,洛宾突然生出一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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