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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洪学烈的尴尬(第2页)

“嗯,确实好吃,我夹块野猪肉你尝尝。”

阳阳伸手夹了块野猪肉,放进陈茜碗里。

入口滑嫩,肥而不腻,酱香从口腔直抵胃部,舌尖味蕾绽放,津液垂涎。

陈茜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野猪肉,精肉部分,简直比西餐厅的牛排还要来的美味。

“快,帮我夹点干菜炒扁豆。”

“我要鱼肉。”

“我要喝汤。”

荤素搭配,鱼肉滑口,汤味浓郁,简直是一场美食的盛宴。

自从吃了第一口野猪肉,陈茜的小嘴从未停过,而阳阳则一直忙着帮她夹菜,服务的非常周到。

“阳阳,现在开始你要跟青云哥学烹饪,以后天天烧给我吃!”

吃到兴起,陈茜觉得以后对其他食物再也提不起兴趣,突然给阳阳下了一道难题。

“行,只要你喜欢吃,我肯定努力去学。”

阳阳毫不犹豫的答应,心里则在滴血:我活了二十多年,只会做道蛋炒饭。

没有烹饪天赋,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

一大锅野猪肉被分刮干净,众人还没吃够,有些意犹未尽。

洪学烈突然发问,“青云,听志平说,这头野猪是你在山上打死的?”

汗,咬死野猪的真正黑手是阿黄,李青云回头一看,发现它正趴在门口打盹。

“嗯,是我打死的。”

“厉害,看来跟你爸在安阳山上生活那么多年,的确有点真本事。”

洪学烈向李青云竖起了大拇指。

“呵,我家青云就是有本事,前几天还抓了一只黄鼠狼,亲手烧给我吃呢!”

志平叔叔有点喝多,迷迷糊糊的大喊道。

洪学烈眉头一皱,“我家青云”

四个大字,被他深深的牢记在心头。

其它几位叔伯没有多想,纷纷夸赞李青云。

“啊,青云哥还会抓黄鼠狼啊?那东西难道连你也吃了?”

陈茜看着阳阳,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

“吃黄鼠狼?那东西我躲还来不及呢!”

阳阳小声对陈茜说道:“黄鼠狼可是非常邪乎的一种动物,一定要敬而远之。”

“可不是嘛,南派三叔写的盗墓笔记,里面就有关于黄鼠狼的神秘事件。

要是惹了它,会遭报应的。”

别看陈茜是个女孩子,她可是位资深小说迷,对于黄鼠狼的印象,特别不好。

“管它呢,反正我没有吃黄鼠狼。”

阳阳不再纠结黄鼠狼,埋头夹菜吃饭。

酒过三巡,饭菜也吃的差不多了。

几位叔伯告别,陈茜也开着车子回金城,她明天还得上班。

李青云和婶婶收拾碗筷,最后回到了二楼房间。

明天还得去胡家村作法事,李青云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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