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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高悬的太阳发出惊人的热气。
来往的行人都口干舌燥,恨不得一桶水淋在身上,消去这该死的暑气。
这个时候,茶馆是最热闹,不管有钱没钱都会讨杯茶水喝喝。
人一多,就会天南地北的聊起来。
“听说了吗?青衫剑君又剿灭了一处贼窟······”
一个壮硕的汉子,端起偌大的茶碗,一口饮尽,豪爽的对同伴说道。
此话一出,立刻引起了莫大的注意,众人不约而同的放下眼前的事物,侧耳聆听起来。
“据说这青衫剑君嫉恶如仇,刚出道就剿灭了为祸一方的强盗——追风盗,一手剑术出神入化。”
“不仅如此,青衫剑君不仅剑术高超,就连文采都极其出众,我最喜欢他的《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不然,我觉得还是青衫剑客的《剑客》最有韵味,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君示,谁有不平事。”
青衫剑君是最近时间内最热的话题。
虽然还没有达到名扬大秦的地步,但其所过之处,基本都会知道他的事迹。
而这些人所讨论的青衫剑君就是叶凯。
为了完成主线任务二,他化身热血侠客,所过之处,哪里有不平事,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除恶霸,剿灭贼窟······
若仅仅是这样,名气还不会如此之大,但他剿灭贼窟,强盗窝的时候,还将钱财大部分都分给穷苦百姓。
要知道,这个时代,一分钱可以难倒英雄汉,生活的最卑微的,往往是底下的穷苦百姓。
这些穷到活不下的百姓,受到叶凯的无私帮助,哪能不感激涕零,每人都在家中为其筑起了长生牌坊。
逢人便说叶凯这位恩人的事迹,遇到说恩人坏话的,甚至会撸起袖子就干。
这还不够,叶凯深知,这个世界,大部分都是由富人,穷人,武者,文人组成的。
富人他没办法,但穷人已经变成他最坚实的后盾,武者只敬佩强者,显然叶凯用行动证明了他的实力。
而文人,经过叶凯毫无节操的,盗窃后世著名诗词,其文采也得到了众多文人的认可。
四者他已得其三,又怎么会不出名呢。
就是这个称号让叶凯吐槽不已,青衫剑君什么的,听起来就不带感,根本比不上类似白衣剑仙这些吊炸天的称号。
天可见怜,自己也想穿白衣来着,但穿不到一会,就会被路上的灰尘弄脏,根本装不了逼,无奈之下,只能穿比较不惹脏的青衫。
此刻叶凯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一件不会沾惹尘埃的白衣锦袍,像剑仙叶孤城那样的装扮才是他向往的。
话说叶孤城一直穿白衫行走江湖,怎么都不会脏啊,嗯,有机会要一定要请教一下他。
一路行侠仗义,晃眼之间,时间已过去五个多月,叶凯不仅名声大涨,更是满足了小时候的愿望。
仗剑走天下,拂去不平事,这种感觉不要太爽。
当然,叶凯并没有忘记正事,他还要去救吕素一家人。
算算时间,大概不久,剧情就会进展到吕素一家遭遇劫匪。
可是,谁能告诉他,这吕素一家,到底是在哪里被劫的,他只知道是去P县的路上。
可去P县的路那么多,他也不可能一条条去找,等找到,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叮,发布支线任务,拯救吕素,扭转她死去的命运,任务完成掌控度增加百分之五。”
“注意,注意,目标任务即将遭遇危险,请及时前往救援。”
正一脸茫然的叶凯,突然收到系统的提示。
“遭遇危险,难道是剧情即将开始了?该死,幸好有系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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