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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件事,让我有了叙写的理由。
曾经写过两本书,那是为爱所执笔。
可意外喜欢上这种感觉,纪录些感慨,记录些觉得应该纪录的事情。
所以这一本,会一直写。
之所以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纪念时间原因很多,之一便是习惯独自承受与享受所有。
多费些时间,就多回味几遍。
以前未动过情感方面,活的有些没心没肺,闲暇无聊之余也只是在小说游戏中消磨时光。
曾经做过一个梦,努力把它映照于现实,虽然结局得非所愿,但也收获不小。
半梦半醒之间写了本书,意外喜欢上这种感觉与方式,写所想所念,面对不如意的畅所欲言,又敢怒敢言。
那本书最满意的一点就是虽然大多数章节都是醉酒昭昭时的作文,但从未掩饰或者修饰自己,即使醉眼朦胧,但内心依然清澈见底,只是太情绪化,说的前言不搭后语,希望未来在翻阅还能回味出当时的情绪。
不欺暗室,倒是做到了可惜没什么可视性的好处。
世事复杂,本心精诚,应该算相悖的事情,两者相碰,总是后者输,就像深情留不住套路得人心。
又想起那句话,千年暗室,一灯既明,这一次不是确指人。
这一次不会对自己要求太高,心血来潮时便写,可写可不写,也不会再写杂七杂八的念头与幻想,也会试着用其他的方式来纪录生活。
有了这样的想法,只是偶然回头,才发现这些年的点滴在岁月中没有一丝痕迹。
还年轻谈不上岁月悠悠,但人生没几个六年。
花有重开日,年年如此,人无再少年,人人都是这般,
写到这儿想了很多,很久,这些年,其实都很好,所有的事情,都有所得,不管是得非所愿或者得偿所愿,都算是得,前者也并非是无奈的自我安慰,只是善于发现而已。
客观的审视人生轨迹,拿感情来说,喜欢上一个人,得知不是互相喜欢以后,便没在此问题过多的纠缠不休,而是把注意力放在其他地方以证态度。
在可以全心全意去追求时已经为时已晚,只是遗憾不逢时。
懊回,遗憾,失落种种负面情绪都反复浮现心间,又死于心头。
不过,既然过去,那都是过去的事,故事故事,过去了就是故事。
这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
上一个老板,去年也在他手底下做事,虽说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但彼此也从未用这关系来裹挟什么。
那个时候工资不高,也就几千。
在春节回家过年的时候接到过他的电话,
说是你明年要是还愿意来我给你工资不低于一万二。
自己很努力,也很有能力,这一万多拿的倒是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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