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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享受(第1页)

来财今年才九岁,年幼时营养不好,就算是进了张家两年多快三年了,也还是瘦瘦弱弱的。

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要不是便宜,张根富才不会要——对了,这事不归张根富管,是一个叫“通叔”

的管家买进来的。

据说这“通叔”

是张正书便宜老爹的书童,后来就做了管家。

这“通叔”

很喜欢来财,也许是看到当年他自己的样子吧,甚至“来财”

这个名字,也是“通叔”

起的。

听得张正书的叫唤,来财在屋里应了声:“小官人,小的来了!”

“我要沐浴,准备浴汤吧!”

张正书淡淡地说道,他锻炼了小半天,身上早就出汗了,难受得紧。

“小官人,小的这就去让人准备。”

来财好似一阵风一样冲了出去,差点没摔倒,深怕被张正书叫住一样。

张正书无奈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想:“我有那么可怕吗?”

来财跑出这小院,才松了口气。

说实话,来财对这个小官人的感观不太好,因为他曾经见过这小官人是怎么欺负“养娘”

的,故意把衣服沾染了墨汁,让人家“养娘”

洗了整整一天都洗不干净,最后挨了骂。

这张小官人还没心没肺的在一旁笑……好吧,来财是喜欢上了那个懂事的“养娘”

,甚至还想着有一天赚够了赎身的钱,然后恳求张员外放人,好成家立业。

没办法,穷人家的孩子就是这么……早熟?

有宋一代,贱民阶层并不多,除了乐户之外,就是家仆和婢女了。

家仆和婢女,在这时候是有很多种称呼的,看主人家喜欢叫什么。

比如婢女,可以叫养娘、婢仆、僮仆、人力、女使等。

有意思的是,宋代和唐代不一样,唐代的家仆婢女一旦卖身,就是终身是贱民了。

但宋代不一样,就算是家仆和婢女,也转为了以契约为依据发被雇佣的仆人。

这些家仆婢女,原本都具有良人身份的。

所以呢,在合法雇佣期间才地位卑贱,因为人身自由已经没有了。

但宋代律法规定了,家仆雇佣期一般不得超过十年,一旦契约期满,去留悉由婢仆,主人不能继续占有其人身与劳动。

要不然,那些穷苦农民怎么甘心将自家的儿子女儿都送到大户人家来?除了能吃饱饭,有机会读书以外,就是因为这一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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