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个月后,通往大堂的驿道上,一辆奢华的马车十分显眼,它的后面跟着三十六名身材魁梧,衣着奇特骑着骏马的年轻护卫,他们乃是古荒皇宫的一级护卫,三十六金刚,是郝闫瑾花了三年时间训练而成的。
若不是郝闫瑾对诸葛雪有意,暗中另有别的心思,他是绝对不可能将这三十六金刚派出去的。
说起这三十六金刚,要从三年前说起,那是郝闫瑾第三次以商人的身份游历大唐。
那时候的郝闫瑾,不过刚刚二十出头,气血方刚,年轻气盛,加上他天生傲气,不喜欢被人管教,被人束缚,由于他认为自己行走大唐不是第一次了,对大唐已是轻车熟路,加上自己自幼习武,因此有了一种侥幸心理,那次出行他没有待任何的侍卫,就在那次,出现了意外。
途径大唐雁门关之外,大唐二里地的位置。
往北属于古荒境地,往南属于大唐境地,往西属于西海国境地,往东属于临清国境地,因此此地属于“四不管”
之地,这里匪患猖獗,盗寇四起,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之人数不胜数。
郝闫瑾路径此地,很不凑巧,碰上了最为猖獗的一伙土匪,若不是被一路暗中保护他的护卫所救,郝闫瑾极有可能葬身之地。
也就是那次之后,回到了古荒,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在离皇宫上百里的深山中,修建了一处大型府邸,用来训练自己的贴身暗卫。
与此同时,郝闫瑾四处张贴告示征召十八至二十八岁的年轻男子数千人,经过层层筛选,步步考验,最后留下一百零八人训练成了三十六金刚和七十二地煞,用来作为自己的死侍!
所谓“死侍”
,即是他们活着的目的就是效忠自己唯一的主人,也就是郝闫瑾。
若是背叛,郝闫瑾会毫不犹豫的启用开起他们身体内潜伏着慢性毒药的蛊术,他们即刻便会毒发身亡。
因为在当初训练他们之时,他们都心甘情愿立下毒誓,自愿服下了一种名为“持久散”
的慢性毒药,所谓“持久散”
可是药如其名,它不是一般的慢性毒药,而是一种潜伏期极长,为期三十年至五十年的慢性毒药。
这是郝闫瑾亲自配置的,它是采用东海深海中的一种极其罕见的药草“海之草”
和临清国独产的“毒灵芝”
以及十几中药草提炼而成,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防止他自己被人背叛,所以才研制了此药。
总归来说,他是一种良心的毒药,只要他的侍卫不背叛他,侍卫一辈子都不会毒发,他一辈子都不会启用开启的蛊求。
三十六金刚乃是有迹可寻的真人,七十二地煞乃是犹如幽灵鬼混一般隐形人,所以,关于七十二地煞更多的只是传说,除了郝闫瑾几乎没有人真的见过他们,更不知道他们的真面目。
坐在马车里面的常天,突然将脑袋探出了窗外,看了一眼前面走着的一干护卫和后面跟着的一干护卫,又将脑袋缩了回去,迅速地从袖子里逃出一个褐色瓷瓶,打开了瓶塞轻轻地放在了躺在车里的白衣女子鼻子下方。
刚刚还在躺着的白衣女子,突然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
“诸葛,你的身体真的无碍?”
常天看了一眼瞬间便精神抖擞的诸葛雪有些怀疑,不就是一小包白色的药粉,说病就病说好就好,难不成它真的是灵丹妙药不成?常天向来不信邪魅之术,可是诸葛这次的所作所为,在常天看来的确有些邪乎。
诸葛雪看了一眼常天,狡黠的一笑,“放心!
这药可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救命良药,百试不爽,从来没有失灵过!”
这是郑梦琪的原话,诸葛雪不以为然,是药三分毒,都怪自己当时没有问清楚,心里难免有些担忧。
“可是雨哥!
十六岁那年,我父母因为意外双双去世,我和领妹远走他乡开始两个人共同努力的生活事情总是突然发生,理由都是后来加上,有些事情,有些冲动,总是来得那么猝不及防本文用第一人称视角,讲述我和领妹这些年经历的真实故事,个别地方加了点调料,谨以此文纪念我和领妹那段有点小悸动,有点小张扬,有点小荒唐,有点小苦涩,却充满热血...
1V1,宠文林茵茵十八岁生日收到某人的礼物竟然是他自己,她是该收下呢?还是该收下呢?宝宝,你还有一件礼物没拆。她摩拳擦掌考虑用什么方式拆的时候,某人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吓得虎躯一震,回头迟疑的,大叔,要不等你生日的时候我们再一起拆?某人眉梢一扬,宝宝,礼物不过夜拆。林茵茵捂脸,怎么可以这么一本正经地耍流氓。...
作为林家的养女,林萧这一生都得报恩!可抢了她心爱男人的妹妹不仅不罢休了还把送陪人一夜未遂的她推下了山崖!林萧不能忍!浑身是血走出了森林的她本以为救了一个会知恩图报的男人,结果霸道又妖孽的男人占了她便宜不说还要杀她!!?MMP,简直神经病!更出奇地是这不吭一声将她留在森林中的他有一天不仅如神灵般降临还让人拧来了...
玩游戏穿越到吕布身上,本应威猛无双,无奈名声太臭,无人敢收留!此时应何去何从?徐州之地已尽归曹操,北有袁绍曹操,南有袁术孙策刘表,正所谓生不逢时。且看主角何去何从。本书讨论群557363681,欢迎加入。(本书在纵横连载,友欢迎来纵横收藏捧场)...
哪个少年不风流?谁家少女不怀春?原本平凡的他,却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成了龙的传承的继承者,拥有了着无与伦比的强大实力与异性吸引力,少年本风流,行走都市间,将会谱写怎样的传奇?...
他是她的情非得已。 那天,她进错了酒店,遇上了傅总。 可是此傅总非彼傅总。 他问她初小姐,认错人的感觉如何? 她以为两个人不过是一场误会, 谁知,他正坐在她的车上,恶心了一下。 他问道,我的? 我吃虾过敏。 本来也觉得怀孕的可能性不大,可是这种中大奖的几率竟然让她赶上了,她不想两个人日后有什么纠葛,说,我会一个人把孩子打掉。 那你就试试看! 给他出具了医院的证明孩子已经打掉了,若不是他在医院里,他会把她的下巴捏掉。 他不知道,在她躺在手术床上的那一刻,发生了一件大事,她匆忙走掉,而且,心中对这个孩子动了恻隐之心。 打不掉,那就瞒吧,可是怀孕和怀才一样,终究有瞒不住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