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总的说来,他现在已经是一个边缘或者被边缘的人,这种人很少,但无处不在。
他们不引人注目,不被重用,可有可无,但却对周围的一切了如指掌。
他们是麻木的,颓废的,但对涉及自己利害关系的一切总是如动物般敏感,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已经很少,经不起任何一点的侵犯。
人们对这种人敬而远之,他们总是处在被忘却的角落,这更有利于他们从暗处观察一切人和事,从中找出对自己有利或有害的蛛丝马迹,这几乎是他们这种人保护自己的本能。
这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在黎世杰身上体现得尤其明显,在民国三十年夏天这个多事的季节,特工总部异常地繁忙,而他是极少数几个被这种繁忙排除在外的人。
他对此感到焦虑和不安,而且他身体上的伤痛也日渐恶化,越来越显示出一种不祥的征兆。
很多次,他很想放弃那种看起来无谓的犹豫,到日本去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虽然每次他都能说服自己否定这种想法,但理由其实并不充分。
在特工总部进进出出的很多人他都不认识,有些人走了,有些人在逃离,有些人死了,陌生的面孔越来来多,他开始厌恶这个地方。
但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什么地方,一旦离开这里,他仅有的一点可资利用的价值就会失去,他对这场战争的全部贡献依靠的就是这点残余的价值。
即使在湿热的夏天,他也要穿着不合时宜的毛料西服,遇到阴天也许还要围上围巾。
他看起来像个怪物,老人们躲着他走,新来的人都惊奇地看着他。
尽管他还不到三十岁,但已经如一个老者一样行动迟缓,步履蹒跚。
下午,乌云开始压下来,又要下雨了。
他慢慢地走出总部的大门,人们一个接一个从他身边闪过,人们躲避着他,甚至连曾经熟悉的人也懒得和他打招呼,仿佛他是不存在的。
一个人从他身边走过,这个人并不起眼,夹杂在来往的人群中,他从黎世杰身边晃过只是短短的一瞬间。
但黎世杰立刻感觉到,这是一个曾经见过的人。
他转过身,看着他的背影,既熟悉又陌生,他确信这个人他认识,迄今为止,他还没有失去敏锐的观察力和记忆力。
他在脑子里快速回想,一张张面孔从他眼前闪过,他终于找到了,就是他,黎世杰看着他走进了曾石的办公室。
这个人的出现黎世杰并不感到特别惊奇,象他这样的人,出现在上海的任何场所都是符合逻辑的,更何况特工总部这样的地方。
黎世杰可以确定的是,他来到这里时间很短。
尽管现在人员更替频繁,来来去去的人很多很杂,但黎世杰很小心地观察着每一个新出现的人,他很少有遗漏,他认为这个人来到这里不会超过五天。
黎世杰坐在离特工总部不远处的街边一条长凳上,这里可以看见所有进出的人。
他经常坐在这里,人们已经习惯了,没有任何人关注他。
他在想关于这个人的一些事情,也在等着他出现。
他等了半个小时,看见他走了出来,朝他坐着的方向走来。
他穿着正式的西装,带着礼帽,帽檐压得很低,看不清他的面孔。
他走得很快,从黎世杰身边走过的时候,黎世杰看见了他的正面,确实是他。
黎世杰跟了上去,他这么做几乎是一种下意识的行动。
他不愿意两人在众目睽睽之下相认,那样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会有不可预知的风险,他想和他单独面对面,这样对大家都好。
他已经反复想过,这样做风险可以降低为零。
他跟了近一里路,他拐进了一条弄堂,黎世杰也拐了进去。
他没看见那个人,他意识到有点不对,立刻转过身。
十六岁那年,我父母因为意外双双去世,我和领妹远走他乡开始两个人共同努力的生活事情总是突然发生,理由都是后来加上,有些事情,有些冲动,总是来得那么猝不及防本文用第一人称视角,讲述我和领妹这些年经历的真实故事,个别地方加了点调料,谨以此文纪念我和领妹那段有点小悸动,有点小张扬,有点小荒唐,有点小苦涩,却充满热血...
1V1,宠文林茵茵十八岁生日收到某人的礼物竟然是他自己,她是该收下呢?还是该收下呢?宝宝,你还有一件礼物没拆。她摩拳擦掌考虑用什么方式拆的时候,某人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吓得虎躯一震,回头迟疑的,大叔,要不等你生日的时候我们再一起拆?某人眉梢一扬,宝宝,礼物不过夜拆。林茵茵捂脸,怎么可以这么一本正经地耍流氓。...
作为林家的养女,林萧这一生都得报恩!可抢了她心爱男人的妹妹不仅不罢休了还把送陪人一夜未遂的她推下了山崖!林萧不能忍!浑身是血走出了森林的她本以为救了一个会知恩图报的男人,结果霸道又妖孽的男人占了她便宜不说还要杀她!!?MMP,简直神经病!更出奇地是这不吭一声将她留在森林中的他有一天不仅如神灵般降临还让人拧来了...
玩游戏穿越到吕布身上,本应威猛无双,无奈名声太臭,无人敢收留!此时应何去何从?徐州之地已尽归曹操,北有袁绍曹操,南有袁术孙策刘表,正所谓生不逢时。且看主角何去何从。本书讨论群557363681,欢迎加入。(本书在纵横连载,友欢迎来纵横收藏捧场)...
哪个少年不风流?谁家少女不怀春?原本平凡的他,却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成了龙的传承的继承者,拥有了着无与伦比的强大实力与异性吸引力,少年本风流,行走都市间,将会谱写怎样的传奇?...
他是她的情非得已。 那天,她进错了酒店,遇上了傅总。 可是此傅总非彼傅总。 他问她初小姐,认错人的感觉如何? 她以为两个人不过是一场误会, 谁知,他正坐在她的车上,恶心了一下。 他问道,我的? 我吃虾过敏。 本来也觉得怀孕的可能性不大,可是这种中大奖的几率竟然让她赶上了,她不想两个人日后有什么纠葛,说,我会一个人把孩子打掉。 那你就试试看! 给他出具了医院的证明孩子已经打掉了,若不是他在医院里,他会把她的下巴捏掉。 他不知道,在她躺在手术床上的那一刻,发生了一件大事,她匆忙走掉,而且,心中对这个孩子动了恻隐之心。 打不掉,那就瞒吧,可是怀孕和怀才一样,终究有瞒不住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