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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典礼结束之后,叶离就买好了菜拎回去,顾晨大显身手给叶离做了他最爱吃的剁椒鱼头,叶离吃得脸颊通红、满头大汗,顾晨做的剁椒鱼头十分入味,叶离就着这道菜就吃了足足两碗饭。
第二天早上,叶离照镜子的时候,就发现额头上长了一颗痘痘。
叶离的皮肤其实还不错,平时几乎都是不长痘痘的,但是叶离偏偏喜欢吃辣,所以辣完的第二天叶离的脸上往往就会冒出一颗痘痘来。
不过叶离比较一下还是觉得很值,所以即使会长痘痘,他还是照吃不误。
拿到毕业证书之后,叶离在公司就正式转正了,一个月过去,叶离拿到了工资,也不用像之前那样连买瓶饮料买点零食都要算计着花钱,就怕超支了。
这一个月的时间呢,叶离就着空闲的时候把那些四书五经都看完了,也全都给背下来了,不会再像一开始那样有些字或是短句记不起来了。
叶离大学毕业的一个月后,就是七月份,一年当中最热的一个月之一,同时这个时候也是各中小学生放暑假的时候,叶离的另一个同居室友覃建树就放暑假回家去了。
覃建树是顾晨的表弟,现在正在读高中,这个房子离覃建树的高中比较近,于是覃建树的父母平时就嘱托顾晨照顾表弟,等到寒暑假的时候再回家去。
所以这个房子里面现在就剩下了叶离和顾晨两个人住。
又一个晚上,叶离热得实在睡不着,就开了半个小时的空调奢侈一下,房间里面的温度一下子就降低了,叶离洗了脸擦了汗,躺在床上终于睡着了。
连续一个月没有再穿越过,当叶离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他第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
叶离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是因为这一次他既没有穿越到古代去,也没有穿越到野外去,原主就待在一个现代化的卧室里面;另外,这一次叶离穿越进的身体既没有生病也没有昏迷,原主好好的,正在电脑桌前打字。
叶离看了一会儿,发现原主是在写作,而且是在写散文。
叶离一看原主正在写的散文,就深深地敬佩起了原主。
叶离以前上学的时候最怕的事情就是写作文,小学的时候写的作文十次有八次会被语文老师批流水账,中学了之后叶离学会了写三段式的记叙文,但每次都写的干巴巴的,得到的作文分数基本都是刚过及格线。
叶离对于写作可以说是一想到就觉得头疼,每次写都像是完成任务,他更不可能主动去写些什么东西了。
所以,叶离就很敬佩那些写作写得好的人,尤其是原主写的散文,叶离看着就觉得很美,也很有意境。
叶离也看到了原主的笔名:听枫,同样也是很美的笔名。
后来叶离发现听枫并不只是原主的笔名,还是原主的名字,原主姓楚,名听枫。
这名字真是起的太好了,不知道原主爸妈是不是文艺爱好者。
叶离默默地待在这具身体里面,他发现楚听枫还真的是一个作家,而且发表和出版过不少的作品,小说、散文都有,有一本散文集子还再版过一次,虽然叶离对出版界的情况不太了解,不过既然能够再版,那就说明这本散文集子要么就是写的非常好,要么就是销量很好,总之,都很不简单。
楚听枫不仅年轻,而且相貌出众,叶离在镜子里面看到楚听枫的时候都惊艳了一把,惊艳过后,叶离才注意到楚听枫不仅仅是相貌好,他的气质更好,楚听枫浑身有一种文雅明净的气质,十分难得。
楚听枫一双眼睛也长的清澈又漂亮,看到就让人联想到午后的阳光、清澈的泉水、满地的花海、雨后的彩虹……
总而言之,这一次的原主人美,名字美,写的文章也美。
反正叶离左看右看都不觉得楚听枫需要自己的帮助,相反,他要比自己成功多了,既然如此,叶离就准备安安分分地待在楚听枫的身体里面,什么也不做了。
直到楚听枫离开房间,下到二楼去书房看书的时候,叶离才发现这里竟是一栋三层的别墅,而且这别墅里面似乎只有楚听枫一个人。
书房里面一股书香味和油墨味,一眼看去,两面墙壁都摆着大书柜,书柜里面放满了书,而且大部分都是新书,似乎从未被人翻阅过,还有一小部分是泛黄的书籍,虽然书的主人保管的比较好,但是和那些新书相比起来,还是能够看出这些书是被人翻阅过的。
叶离仔细看了一下,这些被人翻看过的一些旧书作者就是听枫,还有一些旧书则是有明显的阅读痕迹,上面还留着笔记,字迹十分俊秀,一看就会让人顿生好感。
直到下午五点的时候,楚听枫下到一楼到厨房给自己准备晚饭,厨房里面的一应用具全都是崭新的,一点用过的痕迹都没有,冰箱里面的菜也少的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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