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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再次醒来,已经是半个小时后了。
洗漱穿衣完毕,沈红沅就和景聿出门了,去的是上次订菜的小饭馆,是个一进四合院,开门的是个小男孩。
景聿跟他认识,摸了一把小男孩的头,就熟门熟路进了一间隔出来的小包厢。
两人点完菜后,沈红沅这才笑着开口,“看来你之前没少来啊!”
“老板金叔儿子是我同学,叫金刚,有一回他在路上被人抢劫,被贼人捅了几刀,我和野子正好路过那,听到了他的呼救声,就把人送医院了。”
景聿边给她倒温水边解释,“因为送的及时,金刚捡回一条命,就是身体不大好,一到冬天就要到南方亲戚家养身体。”
“金叔感激我们,还送了很多东西,金刚也是,一来二去大家就熟了,读书的时候我们经常在他们家吃饭,毕业了偶尔也会过来聚聚,这里私密性好,金叔也不简单,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难怪我说刚刚的老叔和婶子,还有那小男孩笑的这么热情。”
沈红沅了然道,她拿起水杯喝水,放下,“那小男孩是金刚的弟弟吧?我看他跟老板挺像。”
“不是。”
景聿摇头,“他叫金帆,是金叔弟弟的儿子,金帆爸妈都是军人,牺牲了........所以金帆被金叔接过来养。”
“原来是烈士之后,难怪气质和走路看着就跟普通小孩不一样,小小年纪就有了军人之姿。”
沈红沅佩服地夸了一句。
两人没聊多久,饭菜就一一端上桌了,其中就有景聿特意为她点的鸡丝香菇粥,这些天顿顿吃的比较油腻,这顿吃点清淡些中和下正好。
鸡丝鲜香,香菇醇厚,两相融合,伴着姜丝的调味,沈红沅吃了一口就喜欢上了,几口下去,嗓子,胃里暖暖舒舒服服的。
“好喝。”
“哈哈,小沈同志,这你可就要好好谢谢咱们小聿了。”
金叔正好端着一盘红豆糕进包厢,听到沈红沅的话瞬间揶揄看了一眼景聿。
沈红沅看他们打哑谜,不解问道:“金叔,这话怎么说?”
“今天小饭馆是没做这道粥的,大概两个小时前吧,小聿突然来电话让你们婶子给他熬粥,还有这些甜品都是让我们提前弄的,我一听就知道他是要给对象准备,现在听到你喜欢,他可不就高兴了。”
“咳,金叔,厨房忙吧,您老还是赶紧回去做饭吧。”
当面被调侃,景聿难得羞窘了下,他耳垂红的不得了。
“啧啧。”
金叔摇摇头,笑了下,“你小子,还是这么闷骚。”
“有啥不好意思的,叔年轻过,也是这么过来的,做了好事就得厚脸皮多夸夸自己,小沈同志听了心里也高兴是不?”
“哼,算了,叔也不管你了。”
他转身就准备出去,临关门时才想起什么,又开口,“对了,你是要给家里人打包一锅鸡汤是吧?”
“怎么?”
“没,现在已经在炖着了,你走的时候记得过来搬回去。”
“行。”
景聿话音落下,门就关上了。
沈红沅嘴角微扬,笑了下,她大方给他夹了山药和排骨,又夹了一块小鸡和蘑菇,接着是鸡蛋,木耳,白菜.........很快就把他的碗塞成了小山。
“吃吧,咱们最贴心的小聿也要多吃点。”
“不过,两个小时前,我记得咱们应该还在公安局吧,你什么时候借到电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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