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条是共同海损牺牲货物的规定,此时,海运履约方不承担被牺牲货物的赔偿责任,以共同海损理算规则由船货双方来共同分摊此项损失。
该项抗辩权也将视海运履约方的具体形态而适用。
海运履约方还享有公约规定的船舶上的舱面货运输特殊风险免责抗辩权。
公约第25条规定:“一、在船舶舱面上载运货物,只能限于下列情形:(一)根据法律的要求进行此种运输;(二)……(三)舱面运输符合运输合同或相关行业的习惯、惯例或做法。
二、本公约有关承运人赔偿责任的规定,适用于根据本条第一款在舱面上载运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但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或第三项载运货物的,对于舱面货涉及的特殊风险所造成的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
由此,海运履约方在运输舱面货时,基于该种货物运输的特殊风险导致的货损及迟延交付,可引用该条进行抗辩。
该项抗辩权也将视海运履约方的具体形态而适用。
二、海运履约方享有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
与《鹿特丹规则》第4条对应的公约第19条第1款规定,在上文第四章第三节标题二中已经论述。
说明在符合公约设置的条件时,海运履约方除了承担本公约对承运人规定的义务和赔偿责任,还有权享有本公约对承运人规定的抗辩和赔偿责任限制,抗辩权已经在第五章第一节标题一中阐述,下面着重阐述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
依据《鹿特丹规则》的规定,对于在海运履约方的责任期间内发生的或者由于责任期间内的原因造成的货损或迟延交付,索赔方有权依据运输合同向承运人索赔。
同时,由于损失是在海运履约方运输过程中发生,所以索赔方也可向海运履约方索赔。
若是向承运人索赔,承运人赔付后,有权依据与海运履约方的合同向其追偿。
司玉琢:“国际货物运输立法的新发展——评CMI运输法框架文件”
,载《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2年第1期。
此时,如果海运履约方和承运人的责任限制规定不一致,就会导致索赔方向承运人索赔或向海运履约方索赔产生两种不同的利益后果。
如果海运履约方的责任限额较承运人的责任限额低,索赔方向承运人索赔后,承运人就无法完全追偿。
若海运履约方的责任限额高于承运人的责任限额,索赔方向承运人索赔后,则承运人追偿的数额就可能多于他赔付的数额。
同理,若是在海运履约方责任期间,因为承运人和海运履约方均有过错导致货损或迟延交付时,索赔方向海运履约方索赔后,出现海运履约方向承运人追偿的情况也是如此。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不合理的,因此,海运履约方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应该同等规定。
《鹿特丹规则》第59条规定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承运人对于违反本公约对其规定的义务所负赔偿责任的限额,按照索赔或争议所涉货物的件数或其他货运单位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875个计算单位,或按照索赔或者争议所涉货物的毛重计算,每公斤3个计算单位,以两者中较高限额为准,但是货物价值已由托运人申报并且在合同事项中载明的,或承运人与托运人已另行约定高于本条所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的,不在此列”
。
该条责任限额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海运履约方在承担赔偿责任时责任限额。
比较《海牙规则》、《汉堡规则》和《海商法》,可以发现《鹿特丹规则》关于责任限额的两种计算单位都是最高的,这反映了公约加重承运人责任的立法理念。
《鹿特丹规则》没有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但存在其他专门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国际公约以及各国国内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对于海运履约方而言,若海运履约方本身是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其运输货物过程中因为偶然发生的重大海损事故导致了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的,笔者认为海运履约方不仅可以依据《鹿特丹规则》享有“管货责任”
导致损失的责任限额,还可以依据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国际公约或缔约国国内法享有第二次限制,从而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定在最低程度。
《鹿特丹规则》第60条规定了迟延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对迟延造成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额,应按照第22条计算,对迟延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是相当于迟交货物应付运费两倍半的数额”
。
因此,无论是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损坏还是迟延交付导致的货物灭失、损坏,都依据公约第22条规定的赔偿额计算方法,具体方法为:
第一,除须遵循第59条的规定外,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应支付的赔偿额,参照货物在根据运输合同约定的或无约定,但依据合同条款、行业习惯以及运输情形可以合理预期的交货地和交货时间的价值计算。
第二,货物的价值根据商品交易价格确定,无此种价格的,根据其市场价格确定,既无商品交易价格又无市场价格的,参照交货地同种类和同品质货物的通常价值确定。
第三,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对超出以上第一和第二所规定的赔偿额不负任何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和托运人在不违反本公约规定的合同条款的有效性的限度内约定了赔偿额的不同计算方法。
赔偿责任限制是基于海上运输中的特殊风险对承运人和海运履约方的一种特殊保护,但这种保护是有限制的。
公约第61条规定:“一、如果索赔人证明,违反本公约规定的承运人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是由于声称有权限制赔偿责任的人本人故意造成此种损失的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或是明知可能产生此种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则承运人或第十八条述及的任何人,无权根据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或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享有限制赔偿责任的利益。
二、如果索赔人证明,迟延交付是由于声称有权限制赔偿责任的人本人故意造成迟延损失的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或是明知可能产生此种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则承运人或第十八条述及的任何人,无权根据第六十条的规定享有限制赔偿责任的利益”
。
由此可以看出,只有在请求限制赔偿责任的本人故意作为或不作为造成损失或明知可能造成这种损失的情况下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损失的,其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才会丧失。
狂龙回归都市,却成了冰山女神未婚妻的贴身小保安,且看最牛小保安如何坐拥佳丽,纵横都市!...
他是一个痞子,有很严重的洁癖,讨厌女人,却偏偏栽在她的手里。她离过婚,流过产,却偏偏被他给缠上了,一缠就是一辈子。...
凌语熙,她究竟会选谁呢?是,那个爱她爱到违反他妈咪给他定下的交往对象,不跟她交往也无所谓,只要能去爱她就好了的他?还是,那个全能偶像,一个为了她能够放下所有工作,因为只是想要陪着她的那个他呢?又或是,那个和她分别了十四年,却又还是深爱她的,会派人保护她的安全,会为她的开心把自己家的公司以送的价格卖给她的他呢?这三个男人,如果是追你们,你们会选哪一个?是第一个第二个还是第三个?反正我是真的不知道怎么选了我慢慢写,你们也慢慢看哦!!你们会不会三个都很喜欢呢?和我一样纠结着,不知道结局怎么定呢?...
欢迎支持特工女强重生新书军婚燃情少帅,放肆宠。她被渣男暗算,重生为大学生后却遭遇活埋,逃跑时撞上豪车,陷入一场阴谋。他是亚太财团总裁,从神秘网店购买了作者网名叫莉莉安的油画,时光交错,他竟遭遇重生后的莉莉安撞上他的车。随着对她深入调查,发现她不但会柯南式的高智商推理,精通各国语言,还枪法了得。她绝对不是普通大学生,这勾起了高冷腹黑总裁的兴趣。她一心想着重返特工组织,虐杀渣男,却被他强迫签下契约。人前她是总裁助理,优雅干练。人后她对敌人决不留情,誓要铲除那些危害帝都安全的黑暗势力。她的坚强勇敢,冷酷又不失善良,让他更加怜惜宠溺她,我要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无钱无权无势的三无青年张恒,带着一身被封印的法术游戏都市,小鸟依人办公室女郎?冷艳冰山暴力警花?蠢萌蠢萌小恒表示,这些都是他的爱啊!...
小白样的打工仔卷入三种势力是非之中,无意中得知自己竟然是仙人,身不由己进入升仙之路。为真情穿越时空辗转轮回苦苦寻觅为大义牺牲自我,堕落地狱为解脱访仙求道悟得真谛他就是苏原,在多个位面前世今生纠缠不已,在艰辛奇特的历程中不断成长,最终实现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