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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我,忘了我,一只闲云中的野鹤!
何必回首伤往事,且把风.流唱少年~”
曹爵爷唱着不知名的小曲骑着一头体型硕大的公猪,大公猪有着一根和背上祭司老爷一样的硕大行货,晃来晃去的好不威风!
一颠一颠的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一个大皮囊掂在手上不时的闷上一口,带着微涩味道的酒水灌下肚,说不出的潇洒自在。
只是异界的酒水味道略差,第一口喝曹爵爷差点以为里面灌的是马尿。
客观的来说,曹爵爷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绝对是一把唱歌的好手,成名曲《十八摸》也跟着响起。
就连胯下的公猪尾巴都在一圈一圈的,仿佛也懂得欣赏一般。
斯里兰卡皇城的风雨在背后摇曳着,搅屎棍曹爵爷却已经抽身事外,做了个清白人。
那些权谋之争最后谁是赢家谁是输家,对于曹爵爷来说都没有关系,谁讨了好处也不会分他一杯羹,倒是谁上台了都有可能让他喝一壶。
这头肥硕的大公猪足有一千磅重,比蒙兽人在畜牧业方面有着天生的优势,牲口都是养得超级好,是泛美大陆畜牧业出口大户。
这好伙伴是曹爵爷花了几个金币买来的,倒不是因为曹爵爷买不起马,马确实贵,斯特恩冕下那一袋子鼓囊囊的金币可还没来得及挥霍,现在才用掉了一点而已。
选择这白白胖胖的好伙伴,无外乎是曹爵爷觉得自己要去的地方是匹格族族人所在的村落,骑着这样拉风又和他们有着说不清道不明关系的坐骑,可以拉点亲切感,迅速的融入集体嘛!
曹爵爷盘算过自己这次的游历,相当于是援边支教一样的性质,祭司的身份那就是智慧的象征,被奉若上宾是必然的。
而且像是这种兽人部落,一般来一个祭司,那就是具备领导他们的能力的,曹爵爷合计了一下,自己就是一赶着上任的村支书。
大小不论,好歹也是一个领导。
一个合格的领导,那就要想法设法的和群众打成一片,这大公猪还是种猪,堪称极品的卖相,被爵爷寄以厚望。
唯一有点遗憾的是,它从此却告别了每天快乐的交配生活。
种猪的脚程还算过得去,宽阔的背部让曹爵爷能够坐得稳,就是一颠一颠的有点难受。
种猪骑士也不时的摸着坐骑的耳朵,一脸的怜爱。
“你知道你什么好吗?伟大!
你的一生可是奉献的一生!
马肉有什么好?那多辛燥,哪有你这么肥美!
哥们儿干粮带得不多,要是不够的时候,你也要有佛祖割肉喂鹰的精神和觉悟。
没有勇气也没关系,我会忍痛帮你做决定!”
种猪骑士对着坐骑语重心长又腹黑的话语让迎面走来的两个布尔族牛头人一阵目瞪口呆,这货真的是祭司吗,怎的心肠如此歹毒!
离开斯里兰卡已经两天一夜了,因为曹爵爷不赶时间,倒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麻烦的是曹大哈忘记了买最重要的地图,只能按照蒙哥马利大人说过的西方一路挺进,寄希望于条条大路通布莱希。
“哥们儿!
请问萨克拉山脉在哪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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