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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习惯,在我去到新野之后的不久就已养成。
这个习惯让我结识刘毓,也让我险些害了我自己。
每当孔明不在,我总喜欢去庭院走走,感受片刻属于天地自然的气息,不论是春日的百花争妍,夏日的荷叶田田,秋日的落叶纷飞,还是冬日的银装素裹,皆是我所喜爱的情致,并无偏好。
因为,四季之中不论是哪一季都有着它的好,它的坏,复杂的像是每个人,不是单纯的是非黑白就可判断的。
那般绝对的喜好或厌恶一样东西,似乎是孩子才有的权利,带着青春年少的懵懂无知,带着涉世未深的纯良心思。
如若日后我的不弃也要因此经受无尽苦难的话,我绝然不会多说些什么,我能教导给她的就只有学识和才能,其他的每一步都必须依靠她自己,学会让自己变得坚强,变得百毒不侵。
经受挫折才能使人真正的成长,而不是躲在父母怀中难以理解的接受。
此今正直仲夏,午后,我会抱着吃得饱饱的不弃四处走走,穿过层层树荫,耳闻阵阵蝉鸣,直到累了倦了,或是她在我怀中睡着,我才会到凉亭处歇息片刻,用些糕点,喝些凉茶。
这般生活也算是乱世中的难得惬意吧?所谓“偷得浮生半日闲”
便是此意。
待不弃彻底入睡之后,我须回到居室,细细品读孔明誊抄的天下诸事,以防自己因身为人妇太久,不通世事,在刘备用我之时,一无所知。
如此,即便我谋略再高也不过是无米之炊。
不过,在危难来临之前,倒也有件趣事,让我回想起那句古话,“不打不相识”
,有时,男子之间的情谊倒真的是通过打斗而衍生的。
再度瞧见黄忠和赵云打斗,我难免心生忧虑,是不是又因我而引起这二人的不和?
但是,不得不说,少了众人和桌案等物的妨碍,这二人打斗起来分外好看,拳风连绵,惹得四周的草木发出“飒飒”
之声。
出掌抬腿皆是力道惊人,又灵巧敏捷,攻防之间可见实力。
只见,赵云手快,一拳蓄满了气力,直直地往黄忠面上砸去,随即抬起右腿,准备攻击黄忠因躲拳而侧过来的身体。
黄忠倒也不输于他,脑袋往右一闪,同时抬起左脚,毫不畏惧地迎上赵云猛踢过来的足部。
巨大的碰撞之后,二人皆是往后退了几步,斗志更盛。
我不知晓我该怎么做才能唤他们停下,毕竟此时此刻刘备不在,我还抱着不弃,若是一个不慎受了一拳或是一脚的话,我至少得丢去半条命,还害得不弃摔伤。
如此,我只能以最笨拙的法子应对此事,对着二人喊道:“义父,赵将军,你们不要打了!”
二人闻声望来,赵云面无表情,黄忠倏地笑起,一边拆赵云的招,一边言辞亲切地同他言语:“子龙,这只论输赢可没有意思,不如我们赌个诺言吧。”
“好。”
赵云神情冷淡,却是掩盖不住内心的跃跃欲试,答得略有些慷慨激昂,“即便是死亦不反悔。”
“爽快!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后辈。”
话毕,黄忠的拳脚更为猛烈起来,犹如疾风暴般地撞向赵云,变守为攻。
同时,他还不忘转首对我说道:“阿硕,你且不要多事,乖乖待在一旁就可。”
这一系列的对话让我颇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是,看着他们二人面上渐渐露出的笑颜,我才恍然会意,腹诽,什么时候黄忠同赵云的关系这般佳好起来了?
有时,情谊深厚的二人未必只有亲密才能表现对对方的喜爱,相反的,打架斗嘴才是最好的法子。
就如,我同我在未来最为情深的闺蜜便是日日夜夜的吵,互甩粗话,一副见不得对方佳好的样子。
她的幺弟曾见过我同她相处的场面,不由得大惊,询问,为何我们这么敌对还要常常待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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