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十分钟之后,林云在不惊动骨魔的情况下,绕过了幽冥铁矿矿脉,站在了那个幽暗的洞窟外面,脚下放着的正是那件染血的衣服,这个时候,林云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了,衣服上面的血迹已经完全干枯,留下来的只是一片斑驳的乌黑。
林云并没有去碰触那件染血的衣服,因为林云知道,在白骨位面这种死亡之力无处不在的地方,任何东西都会以十倍的速度腐朽,这件染血的衣服连血迹都已经干枯了,自身的风化程度肯定非常严重,林云要是伸手去碰触的话,只怕碰触到的就会是一堆灰烬……
林云蹲下身来,仔细检查着那片干枯的血迹,然后就发现,血迹是一路延伸到洞窟里面的。
这个细节让林云皱了一下眉头,难道说,这个不知名的人类,是在外面受了伤之后,逃进洞窟里面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洞窟可能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看来,还真要进去看看……”
林云想了一下,还是挥手放出了一个光亮术,低头走进了洞窟里面。
这个洞窟非常狭窄,而且是一路往下延伸的,陡峭的斜坡让林云走得有些艰难,往下走了差不多几十米,林云就感觉到了一股异常的魔法波动,毫无疑问,就是这股异常的魔法波动干扰了巫师之眼。
洞窟就在幽冥铁矿矿脉之下,一路往下走去的时候,林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两旁的石壁上面,有不少裸露在外的幽冥铁矿,而且品质都非常高,落在优秀的铁匠手中,只要稍加冶炼,就可以成为附魔武器和附魔盔甲的绝佳材料。
这一条狭窄而又陡峭的斜坡,林云走了足足十分钟,才走到洞窟的底部,前面的道路开始变得平坦宽阔。
但是林云的眼睛,却是微微眯了起来……
因为林云分明看到,前方躺着一具骸骨。
那股奇异的魔法波动,正是从骸骨上面散发出来的……
“果然……”
那具骸骨落入眼中的同时,林云就已经知道,自己先前的猜测果然是正确的,那个不知名的人类,正是在外面受了伤之后,才逃到洞窟里面来的。
这看上去只是一个细节,但是仔细想想,这似乎不是正常人应该有的举动。
试想,一个正常人类在白骨位面这样的地方受了伤,不想办法救治,也不想办法离开,反而跑进一个地下洞窟里面,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啊……
除非,这个洞窟里面有什么古怪……
不然的话,不可能这么反常。
林云暗暗提高了警惕,在那具骸骨面前蹲下身来,轻轻一翻,就找到了那股异常魔法波动的来源,那是一支法杖。
“不是吧……”
法杖一入手,林云就知道事情大条了,因为这支法杖的等级,远远超过了林云的想象,这是一件真正的通灵魔器,已经生出了灵智的存在。
能够掌握这支法杖的,最起码都是魔导士级别,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魔导士,至少要萨鲁曼那种,在魔导士当中几乎无敌的存在,才能够完全控制法杖当中的魔器之灵,将这支法杖完完全全的掌握在自己手中。
李巴山穿越到了东汉末年,作为一个梦想领兵战群雄的穿越者,他依靠自己的智慧,自幼布置,眼看就要成功领兵为将,走出他梦想的第一步时,意外来临,使得他不得不放弃...
我若去,风扶摇,云成霄,万古寂寥。我既来,刀无刃,剑无锋,天地折腰。...
这桩婚姻于她而言,不过是逃离族亲的工具,只因挡了别人的道,被人陷害,清白难辨,不得不以死明志。醒来后,从二奶奶变成了七小姐臻璇,是拼命复仇?还是走自己的路...
杀手之王林凡含恨身亡,意外融合超级淘宝系统,重生于林家庶子之身,至此强势崛起!杀人升级,杀怪升级,就连特么的睡觉也升级,最强升级王,就是这么流弊!手提诛仙剑,肩扛开天斧,身披九霄甲,胯下麒麟兽。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吾乃最强升级王,三千位面,亿万生灵,谁敢不服!...
社会人。太冒,木秀于林。太炫,风必摧之。所以绝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曾几何时,让邻里亲朋羡慕嫉妒恨,让学姐学弟口服心不服这才是中二少年最初的臆想!不,准确来说,其实中二少年并不在乎是否锦衣夜行,但父母长辈脸上的欣慰之色是他们最在乎的东西。嗯,以上的简介不作数,但书的内容与简介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装...
穿越到了十九世纪的加拿大,成了一个庄园主的儿子,本以为可以轻松的体验一把异国风情,骑骑洋马什么的,结果发现自家邻居居然是金刚狼时间线以本文为准,仅为漫威电影宇宙!主角混地球的,不去外星。主角宣言地球是我罩着的,有本事你打我呀!敬告书友,本文会有很多主角戏弄甚至玩弄超级英雄的情节,不喜勿入!现已有美队入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