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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派热闹景象。”
一名青年看着周围热闹的人群,不禁感慨一声,周围舞龙舞狮,敲锣打鼓,热闹非凡,人来人往,竟然比高阳城还要热闹上好几倍。
“我看高阳城也比不上这里热闹吧?”
另一名青年出声说道。
“高阳城里的小贩都跑到这里来摆摊了,小兴庄到底有什么值得他们来这里的呢?”
开始说话的那名青年疑惑,他扎着一个文人流行的发型,一身淡青色衣服,衣服浆洗很干净,但也能看得出很旧了,这衣服他穿了好久。
“志才兄也不知道?”
第二名青年问道:“你不是常住高阳吗?”
这个青年,一身白色文士袍,但他在腰间却佩戴着一把长剑,不是文人佩戴的那种长剑,而是江湖人常用的长剑,他亲自拉着一辆马车,车上载着人。
“不,我只不过在高阳城暂住一段时间,前些日子游学回到家,收到了叔父寄存在邻居的书信,说他在小兴庄当管家,让我去看看,东家有意招我当账房。”
原来这名叫志才兄的人正是戏召席的侄子,戏志才。
戏志才名忠,字志才(因为不知道戏志才的字,所以便按照百度上查找到的)。
近来游学回到,收到了叔父戏召席的书信,便来小兴庄寻找戏召席。
“账房?”
佩剑青年听了后,一愣,随后哈哈大笑起来,“志才兄你去当账房?别笑死我了。
以你的真才实学,就是一州主官也是委屈你了,只有一国之相才合适你。
小兴庄的主人好大的口气。”
说到最后,佩剑青年口气里已经是对小兴庄的主人充满了不屑。
“单兄,何必小瞧小兴庄主人?”
戏志才微微一笑。
原来这名佩剑青年姓单名福,是戏志才他游学途中遇到的。
两人相遇交谈一番后,发觉双方博学多才,见识多广,均起了结交之意,结伴同行。
“单兄,你看。”
戏志才指着不远处一支队伍,队伍约有二十多人左右,手持长枪,腰带朴刀,身穿皮甲,穿街而过,威风凛凛。
为首一人更是铁甲在身,武器更加精良。
这支队伍所过之处,百姓纷纷行礼欢呼,更有小孩环绕着他们跑来跑去。
这些人的行为对这支队伍似乎十分爱戴。
“官兵?”
单福脸色一变,右手马上搭在腰间的佩剑上。
“不对。”
随后单福又自己否决了自己的判断,惊异道:“他们不是官兵,他们是谁?”
“依我看,他们就是小兴庄的人。”
戏志才想了片刻,说道。
“小兴庄?看来小兴庄的庄主果然不是常人。”
单福说道,前面的那支队伍,与他看到过的官兵完全不一样。
他们腰杆挺直,精神饱满,步伐有力,进退有度。
身上的装备更是比起一般的郡兵要好百倍。
寻常的郡兵不说没有那支队伍的精神样貌,他们的装备更是连山贼的都不如。
更何况眼前这支队伍倍受周围百姓的喜爱,官兵别说像他们一样出来巡逻,就算出来了,也会造成百姓作鸟兽散,不敢围观。
眼前这一幕,真的让单福受到了冲击。
“没错。”
戏志才赞同单福的话,“天下即将大乱,他居然能做到这一步,远非常人。”
“他这么做是为了天下大乱而准备?”
单福不信,笑了笑道:“天下即将大乱能有几个人看得出?如果说是我的同窗们能看得出我还信,但小兴庄庄主能看得出,我就不信了。”
他和戏志才都不是普通人,一路上的游历,早就看得出天下即将大乱。
“那可未必。”
戏志才微微一笑,他得到戏召席的书信,从里面知道更多小兴庄庄主的事情,判断自己比单福有信心多了,“他做的这些并不是为了天下而准备,而是被逼的。”
“被逼的?”
单福愕然。
戏志才将他从戏召席书信里知道的事情一一说给单福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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