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五年前写过的短篇“萤火虫”为底本的。木来我打算把它扩写成中篇,不料一写就欲罢不能,写成了长篇。也许是小说本身的要求超出我所想像的缘故。 第二,这是一部极其私人的小说。就如有些人喜欢我,有些人不喜欢我一样,有些人富喜欢这部小说,有些人不会喜欢。但我希望,这部小说罢凌驾我个人而流传下去。 第三,这部小说是在南欧写的。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一十一日,我在希腊的未可诺斯岛开始动笔,一九八七年二一月二十七日在罗马郊外的公寓酒店完成。我几乎天天泡在吵闹的小节馆里,戴看耳机重复听看“佩珀上士”的录音带,一边听一边写。在某种意义上,这部小说可说得到连侬和保罗.麦卡尼的些许帮助。 第四,我把这部小说献给我死去的朋友以及活着的朋友们。 一九八七年六月 ...
携绝代霸主系统穿越,陈乐发现自己的新身份是一名叫做陈庆之的少年。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既然和历史上最神秘的白衣探花同名,且看陈乐如何在这煌煌大世之中乾坤入袖,步步生莲,割鹿天下!什么位面之子,什么天潢贵胄,什么世家公孙,什么寒门贵子,我要把你们统统踩在脚下,只有我才是这大世争锋的真正主角!心有山川之险,胸有城府之深!冷酷奸诈狡猾,意志坚定杀伐果断!识时务知进退,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凡是与我作对者,党同伐异,永世不得翻身!凡是与我同心同德者,加官进爵,鸡犬也可升天!凡是行大道为苍生者,我封你百世之师,万载明月!且看陈乐在这春秋中,乾坤问鼎,天下在握,万军辟易,开一个的繁华大世,锦绣天朝!...
治世之下隐藏着不为人齿的肮脏,尔虞我诈之中也不乏惺惺相惜真性情!他,一壶血酒战天下,仗剑痴情笑苍生!他,千年难忘至亲恨,只为兄弟噬君魂!兄弟不离,历尽磨难...
quot窈窕淑女频刁难,一朝翻身势难挡千金小姐青眼加,都市藏娇美如画。魏一鸣被俏佳人沈嘉珏多次打压,一次酒后,他终于怒了quot...
救我,我便娶你为妻。那一年,他们相遇在海边,并私定下终身。十年后,他是帝国王者,万人之上,高不可攀,他们再度重复,美好不过转眼即逝,她在电话里告诉他,我们分手吧。不过几天,她便再次找上他。他说你凭什么认为,我会要一个抛弃过我的女人?她轻描淡写一句话,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方式不就是将她绑在身边,任其折磨吗?从此以后,便有这样一个传闻慕总宠妻入骨,慕总是妻奴...
这是一把臭名昭着的匕首,每人喜欢唾骂,齐蒙却地把它捡起,他知道它有多么锋利。...
她,叶落热情火辣,身世凄迷,美艳诱人的外表下,是不堪回首的悲惨往事。他,花墨城邪魅多情,身家显赫,俊逸无双的皮囊下,是阴暗重重的豪门暗殇。身世之谜,家族内斗,豪门恩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